到了高三,大部分的一般課程都取消了,隻剩下要參加高考的那六門課。
不過,體育課卻是一個例外。
按照學校的說法,身體才是學習的本錢。
高考都是在六月初,是天氣非常炎熱的時候,一旦身體出現問題,有個感冒發燒什麼的,三年努力就統統白費了。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學校就将高三的體育課保留了下來,除了讓學生們鍛煉身體,同時也是一種放松的手段,免得學習壓力太大,精神過于緊繃。
南華一中的操場上,各種設施齊全,三五成群的到處都是人。
不過,人數最多的地方,還是在籃球場上。
其實,南華一中有自己的體育館,裡面有一座标準的籃球場。
不過,那地方平時都不會開放,必須要征得體育老師的同意才行。
而且,很多男生選擇打籃球,大多都是為衆人面前露臉,尤其是想引起女生的注意力。
對他們來說,在室外打籃球更容易被人看到,這就使得水泥地上的簡易籃球場,反而成了校隊的“主戰場”,每次打球,周圍都會圍滿了人群。
籃球場上,一道高大的身影靈活遊走,一口氣越過好幾道防線,突然高高跳起,一個三分球準确命中籃筐。
“徐王子加油!
”
“淩飛哥哥,好帥啊!
”
“徐淩飛,我愛你!
”
“太帥了,做我男朋友吧!
”
……
一群花癡女生,圍在籃球場四周,一個個都臉紅着大喊大叫,就像是瘋狂的追星族,在為徐淩飛加油呐喊。
高大的身材,白淨的皮膚,再加上英俊的相貌,和常常挂在臉上的爽朗笑容,徐淩飛一眼看去就很難讓人不喜歡。
他在籃球場上如入無人之境,随意穿梭,每一個動作都會引來陣陣歡呼,每一次進球都能得到無數尖叫。
因為徐淩飛,籃球場都成了許多女生最常來的地方,簡直比去廁所還要來得勤快。
對于學校裡的各種體育項目,陸峥自然是毫無興趣,他的肉身力量,足夠一拳打死一頭成年黃牛。
任何強度的鍛煉,對他來說,都隻是小孩子過家家。
哪怕是奧運冠軍在他眼裡,也如同嬰兒般弱小可笑。
隻要了解比賽規則,陸峥甚至可以拿到任何一個奧運項目的金牌。
不過,體育課是學校規定的課程,每個學生都必須來操場,陸峥也不得不來。
“快看,那個人不是前幾天,和溫茜在一起的男生嗎?
叫什麼來着的?
”
“好像是叫陸峥吧,記得是高三9班的,上次期中考試還考了個文科第一。
”
“學霸啊,沒想到溫茜居然喜歡這種類型。
”
大概是前幾天受到溫茜的影響,使得陸峥這個默默無名的人,連在操場上都能被人給認出來。
陸峥無奈苦笑,他考了個文科第一都沒什麼人知道,可和溫茜單獨說了幾句話,倒是在男生當中傳了個遍。
“淩風,傳球給我!
”
籃球場上,徐淩飛剛剛搶到籃球,隊友就沖他大喊。
可就在這時,他像是聽到了那幾個男生的聊天,眼神陡然一瞪,如鷹隼般找到陸峥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