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花郎向朕求恩典,他這次代表朝廷出使突厥,他說若是能活着回來,求朕下旨為你和他賜婚!
”
所以皇帝之前說這些話做鋪墊,就是為了這最後一句?
明歌詫異擡頭,皇帝背對着明歌負手站在欄杆處,目光似望着遠處湖中央的小橋!
“我不認識探花郎!
”明歌依舊跪着,卻擡起了頭,“他怎麼會知道我是女兒身。
”
“探花郎,原名王小虎,十六歲跟着嚴夫子遠遊,後拜入嵩山許院長門下,由許院長為他改名王嶽,他這些年四處遠遊,去過突厥兩次,去過樓蘭,去過西域,這些地方的語言他不僅都懂,還能用文字翻譯,他出使突厥是最合适的人選。
”
這也是明知道王小虎是王二虎的弟弟,知道明歌與王二虎之間有仇怨,皇帝還會破格錄用的原因!
明歌是個人才,王小虎亦是個人才。
他是個皇帝,最愛的不是美人,而是能為他所用的人才。
說王嶽明歌不認識,可若說王小虎,她哪裡能不清楚。
王小虎要娶她?
是想報複?
王二虎和王母已經不在京城裡,這兩人肯定是不會再回王家村去,但一個瘸腿,一個半老八十,不管走到哪裡,日子都會很艱難,明歌後來一直沒有關注這兩人,現在想想還真是失策,這兩人或許是早被王小虎給安置了吧。
明歌馬上又淡然,兵來将擋水來土掩,一個王小虎而已,她還真不放在心上。
隻不過沒想到這人倒是比他哥哥有出息。
皇帝又說,“你和他曾有婚姻!
”
“已經退了。
”明歌道,“我與他未曾見過面!
”
“你不願意嫁他嗎?
”皇帝側頭,看到明歌依舊跪着,他擡手敲擊着欄杆,“過來,站朕身側來!
”
明歌起身,緩緩走到皇帝身後兩步處站定,皇帝瞟了眼她,卻沒說話。
明歌也不隐瞞,“卑職當年與他們王家也算是有仇有怨,陛下提到他的名字,卑職第一個念頭便是這人是想報複卑職!
”
皇帝的嘴角難得的露出了一絲笑容,“婚姻是結兩姓之好,你既不願,朕也不能亂點鴛鴦,朕會幫你推了他。
”
“多謝陛下!
”
皇帝招手,示意明歌近前。
明歌朝前挪了挪,見他不悅的皺眉,隻能又挪了挪,與他一步之距!
皇帝突然就擡手攬上她的肩膀,“明歌,你既不願嫁他,那便做朕的女人吧!
”
明歌的身子微僵,她擡眼,目光撞進皇帝那一雙漆黑不見底的眸子中,唇微微抿着!
她脊背繃的緊緊的,就好似一隻蓄勢待發的野獸,下一刻會撲起反攻,皇帝沒有再進一步将她攬進懷中,他擡手,按在她額頭梅花貼下的疤痕處,“明歌,朕在後宮為你留一席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