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林琅便去了一趟這姑娘的家中。
姑娘姓方,家中有六個兄弟姐妹,日子過得不怎麼好,但去年及笄的時候就議親了。
所以林琅去的時候,便對方姑娘的父母說,要留方姑娘在府衙的後衙裡幫廚幾日,會按日結算工錢。
這件事情,林琅連方姑娘的父母都瞞住了,日後方姑娘要不要與他們說,那就是方姑娘的事。
聽得女兒是去衙門幫廚,方父方母自然高興,也十分放心。
安撫了方姑娘的情緒,幾天之後林琅親自把她送了回去,因是做過心裡疏導,加上她已經定親,知道這件事情說出去對自己百害無一利,所以她就沒說。
不過,完全不妨礙對那位惡徒的懲處,因為匡正司是獨立的,隻需要向刑部交代,所以這案子前後始末就由林琅來書寫,遞交刑部。
這是對刑部有一個交代,留個底,但如何處置,是北州的事,是匡正司的事。
臨兒初初去匡正司,隻是為了應付長姐,開始幾天确實也沒什麼事可以做,她有些懷疑,長姐做這些事情,到底有沒有意義。
直到方姑娘被救,那登徒子入獄,她才知道這事意義非凡,至少對女子來說,真的是很重要很重要。
如果巡查隊去晚了,方姑娘就被那登徒子污辱了,方姑娘這一輩子就毀了,夫家不可能要她,她還有活路嗎?
她才知道,打着糾正風氣的名頭,長姐是真真正正要為女子做些實事。
她也跟紫衣了解過,北州确實是一個比較野蠻複雜的地方,很多人枉顧國法,而且這裡不設宵禁,女子肯定會害怕的。
北州屬于邊城,要大肆發展,宵禁是不實際的,因為來往客商多,千裡迢迢趕路,未必就是一定白天能到,客棧餐飲等生意要繁華,光靠本地人不行,還要靠這些外地客商。
因為,他們出門在外,又經過長途跋涉,舍得吃上一口熱乎飯,也舍得花錢去吃酒。
自然,這也會帶來治安混亂的問題,所以除了糾風隊,藍衫衛,黑狼隊,青鞘隊也要加入巡邏。
頑固嬌寵了許久,如今也要帶黑狼巡邏。
它們是穿着特制的襖子,是它們的制服,肚子部分用了襖子做底,鐵質的肚兜在面,因為狼脆弱的地方是腹部。
這邊城高手多,總得給黑狼隊做些預防措施。
狼群負責晚上的巡邏,頑固帶隊,當然也有人兩個人跟着,不然拿了賊人,黑狼拖回去,大有可能會咬死。
不過,錦書很快就發現,小報在這裡行不通。
因為,識字的人實在太少太少了,很多普通百姓也根本不想看什麼小報,反正有什麼大事,說書先生會講,以口相傳,消息也可以蔓延得很快。
至于八卦消息,他們是不想看的,三餐都沒能溫飽,看什麼八卦呢?
所以,以小報宣傳這條路,似乎走不通了。
教育,還是要走教育。
北州也有學政,有書院,但能上書院的人少之又少,普通百姓怎麼會願意花錢去上學呢?
不僅僅是花錢,而且還浪費時間,有這功夫上學,不如多上山去伐木,去做雕工,去當學徒,哪怕當小工,又或者去地裡刨點東西賣錢,不比讀書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