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鎮、屯鎮,皆将歸兵部,饷歸戶部。
團練則歸總督、巡撫、分巡、知府知縣,節制統領。
”
“饷呢?
”
總理處,大臣們議事。
朝廷養不了太多兵,所以禦營京營以外,要整編成外鎮、屯鎮甚至團練、保勇,但具體要如何管理,也是問題,總得制訂一個制度标準。
洪承疇在朝臣中軍事經驗是比較豐富的,還在鞑子那裡呆過幾年,所以也算是知已知彼,他直言,“一府養五千戰兵加一千八輔兵,如果常備兵,肯定是不夠的,但如果是屯鎮,如果平時五番輪值,兼處于邊地,以眷屬餘丁屯田,收獲後向官府繳納地租,然後按額拔給屯鎮供軍,應當是夠的。
再加上邊地茶馬互市,開采礦産,以及賣鹽賣酒,加上厘金,是還可以有剩餘的。
”
戶部尚書阮大铖直接道,軍隊和稅賦必須得分開,就如禦營也有專管糧饷裝備的官員一樣。
就算是邊地搞屯鎮,也得把兵饷分離。
授分、租佃給屯鎮和其家眷的屯田,也須由朝廷另派的官員負責管理和征收,比如設營田使,或直接歸由分巡、督糧廳、稅務廳、知府等官員,由他們管理并征收,統一登記入庫,然後再按軍需,調拔給屯鎮支用。
特别是茶馬、鹽酒、礦稅以及厘金,更不能假手于屯鎮直接征收。
要是朝廷放權給他們,肯定就要出事。
說着又到了該給屯鎮、外鎮、團練等制訂個什麼糧饷、補貼标準的事,該給多少饷,外鎮屯鎮是一個樣,還是各有标準,屯鎮不當值時是否要給些補貼,當值時又該是什麼标準。
多少月糧?
多少饷錢?
要不要吃肉?
需不需要買馬,要不要給馬草錢。
“既然編設外鎮、屯鎮,以及團練,那都是有目的的,目的就是要守邊衛國,保境安民,要打仗,還得能打,否則編設做什麼?
如果沒有足夠的裝備,難道人手一杆長槍就行了?
這樣的兵,那幹脆全民皆兵好了,但又有何用?
先前衛所糜爛不堪,不是很好的前車之鑒嗎?
”
吏部尚書徐石麒提出,外鎮應當按之前省營的标準,裝備武器,充實訓練,應當限制在每鎮五千戰兵一千八輔兵,可适當的按其管轄的防區範圍再讓他們保留一些兵馬為屯兵,也可兼領一些團練。
但應當予以區分,外鎮戰兵營,裝備得好,兵源得精銳,訓練得足夠,得能戰敢戰,糧饷待遇也得提高,不僅得吃飽飯,起碼也還能兩三天吃一頓肉,另月支糧三鬥,饷三兩銀。
”
三兩銀加三鬥糧,在他看來,是保證外鎮戰兵戰鬥力的最低标準了,低于這個量,與禦營相差太大,連禦營的夫勇都不如,還如何保證戰鬥力和忠心。
對于外鎮的輔兵,則可降為三鬥米加一兩銀子。
屯鎮,則有朝廷所設邊境屯鎮,以及内地外鎮所轄屯鎮,屯鎮應當比外鎮戰兵還要降一等糧饷,如當值時月三鬥米加二兩銀,不當值時沒有。
而外鎮的屯鎮,當值時月糧三鬥加一兩銀。
團練,當值、訓練時,隻給米三鬥。
若戰時,另給賞銀。
武器裝備,皆由朝廷置辦拔給,無須自置,如馬騾兵、運輸馬夫等,另可領取馬料等。
對于阮大铖提出的兵饷分離,各級武官任命升降權在朝廷一事,大家也都同意。
控制錢糧,才能控制兵馬。
掌握武官升降任免,才能不失控。
其實外鎮和屯鎮設立,本身也都是些地方部隊,甚至是些順營、西營、地方豪強、賊匪等受招安等整編而成,這些軍隊特點就是數量大,成份雜,軍紀差,戰鬥力也弱,而且忠誠度不高。
局勢順,還聽話,一旦局勢不好,許多人就是牆頭草,甚至轉為亂兵。
如果不好好控制這些兵馬,那不僅軍費開支是巨額,而且也會讓地方難以安定,甚至對朝廷中央形成威脅。
如金聲桓、耿仲明都是降而反正,這種人有地盤有兵馬,且占據的位置比較特殊,朝廷也一時不好強行整編,以免激起兵變,隻能徐徐圖之,一邊加官安撫,一邊慢慢着手,溫水煮青蛙,一點點的收回權力。
還有諸如米喇印、丁國棟這樣的本就是回部土官,起義反清歸明,又處于遙遠河西,朝廷也是得升表示嘉獎封賞,把他們團結過來,所以一時也不能太着急。
必須區别對待,從實際出發,以大局為重。
順營諸部,則編列數鎮,但隻保留李赤心的忠貞為外鎮,其餘幾鎮為屯鎮。
現在如順營諸部,李赤心打下夷陵後,号稱披甲戰兵八千,高必正整合郝搖旗、劉體純諸将後,也号稱戰兵兩萬餘,其餘順營諸将,各私立營号,加起來号稱甲兵十幾萬。
江西的金聲桓、王得仁,還有峒蠻張安的龍武新軍,他們分鎮江西北部的南昌、九江、饒州等處,加起來也是有數萬人馬。
就連去年從萊州敗撤回遼東的耿仲明,短短不過一年時間,如今鎮守東江,屯田朝鮮,居然也控制着幾十萬人口,麾下也報稱三萬軍。
這些将領都喜歡招兵買馬,毫無節制。
朝廷對此也隻有一再強調要控制兵額,給他們軍号、名額,甚至從糧饷這塊加以控制,把征糧收稅的權力拿回來。
但他們也還可以通過勸捐、加派,甚至設卡征厘等辦法弄錢維持。
這是中央和地方的博奕,在有共同的敵人滿清面前,朱以海也是得小心翼翼的處置,不能操之過急,否則就跟鄖陽王光恩一樣會叛亂了。
隻要不太過份,朱以海也不是不能夠能忍一忍的。
放眼未來,從長計議嘛。
就跟耿仲明一樣,雖然這家夥打的小算盤,朱以海以一清二楚,但現在他确實也還是出力抗清的,因此有些事情暫時不計較。
甚至朱以海先前知道耿仲明在東江等地跟朝鮮人走私貿易後,還特旨給他,派人在那邊正式設立邊市,讓耿仲明協同管理,甚至還主動提出這收的關稅,特拔部份給東江鎮為軍饷,還默許耿老二在東江鎮暗裡也搞貿易。
你隻要打鞑子,不跟鞑子私通,一切好說。
不過對耿仲明這擴軍速度,朱以海還是得敲打他一下的。
現在大臣們也提出,對外鎮的兵馬,一鎮就給六千八名額,超出的可以編為屯鎮或團練,仍由外鎮提督們統領,但起碼名義上也是分開了,更正規了。
東江鎮編一外鎮,再轄屯鎮、團練,三萬人也能安排的了。
起碼也是在朝廷監管之下。
“此事就按諸卿所議,外鎮、屯鎮、團練、保勇,都要拟出一份正式的制度出來,以後照章辦事。
地方民政、司法、财稅這些,都要由朝廷派出的地方官員負責,将領們隻負責鎮守練兵打仗,其餘的不用操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