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說多五千兵額,這也不算什麼。
連劉宗周都不好說什麼,畢竟皇帝連烈士遺孤都想到了,給了安排。
講武堂、海軍學院、陸軍學院,甚至炮兵學院、騎兵學院等,都是軍官和專業技術兵種培養的地方,其招收的其實是現役士兵,就是從各鎮選拔優秀士兵送去深造。
各學院裡的學生,也不是額外招收士兵,不增加兵額軍饷,大家也沒意見。
講武堂主要是培養中高級軍官,各學院則主要是培養專業的技術兵種,互不沖突。
朝廷也會繼續開設武科舉考試,武舉考試,考武藝也考軍事策略,軍事謀略還置于軍事武藝之上,武舉相當于武官選拔制度的一個補充,主要是用以發現遺漏人才。
各級學院、禦營、外鎮、屯鎮、團練在編人員,甚至民間良家子,都可以報名參加考試,和文科舉一樣,也三年一考,有武童生、武秀才、武舉人、武進士,并有武狀元等。
通過不同的考試,可以錄入不同的學院,或是進不同的軍鎮,到了舉人進士一級,還能進講武堂受訓,然後出來就能授武職。
大體上來說,武進士們,先在院校訓練,然後先授為侍衛,再外放為軍官,從副職幹起。
要想考武舉不容易,畢竟要文武兼備,尤其是兵法戰策的本事,還得在其個人騎射戰技之上,甚至還要兼考點四書五經以及武經。
騎馬、射箭、拉硬弓、舞大刀、舉大石。
這一整套考試内容,其實隻适合軍官們來考,一般的民間百姓,讀書識字的都不多,騎射更難。
所以朱以海設立的這個武舉,其實主要就是對現役武官選拔的一種補充,你要是真有本事,但因為沒戰功之類的沒機會表現,那你參加武舉考試,展示你的能力,不僅是騎射、力氣,也展示你的兵法戰策,隻要你能證明,你達到某個層次,各級武舉考試難度不同,以此篩選。
達到不同的層次,就可以授以相應的官,給予提拔,甚至給予進講武堂或專業院校培訓的機會。
升官不僅僅是打仗立功,畢竟有時沒仗打,或者在後面協助等,那也無法證明。
所以這也是一個補充。
要求也高,文武兼備,所以一般士兵、軍官,或是士族豪強子弟,普通百姓也很難通過。
能考中武舉人的,那肯定起碼也是有個營官能力了,而能成為武進士,那說明至少是能帶兵千人的能力。
如果不能文武兼備,那隻能在軍中努力殺敵,用實際帶兵能力來證明自己,以獲得升遷,而不能走這條路子了。
當然,如果是将門子弟,他們考武舉,肯定有優勢。
大明罷撤衛所,取消了武官世襲制度,所以重開考舉考試,未嘗不是對武将們的一個補償福利。
朱以海為何突然要新設四衛、重開科舉,其實不過是穩定皇權。
權力的本質,其實就是排排坐,分果果。
利益分配,就是權力本質。
誰掌握了這個分配權,誰就握有真正權力。
如何分配,則體現權力。
有時甚至得妥協、讓步,利益交換等等,都不過是細節。
手握資源、利益分配大權,皇帝自然高高在上,但分配不好,利益不均,就容易出事,所以上位者,最重要的就是權衡好,把利益分配好。
就算永遠不可能做到人人滿意,但起碼得取一個優先的值。
要盡量拉攏團練大多數人,否則位置就不穩了。
中國曆代開國皇帝,其實都是最懂這個的人,而許多亡國之君,就不懂這些,他們以為權力是來自于皇帝這個頭銜,其實根本不是。
甚至那些末代皇帝們,連真正的分配權都沒了,所以聖旨出不了皇宮。
就算皇帝,做任何事情,都得先組建一個利益同盟,拉攏絕大多數人站在自己的一邊才行,否則就會成為孤家寡人,最終不是被綁架就是被抛棄、背叛。
封建王朝是家天下。
但卻并不是皇帝一個人的。
強盛如隋帝國,落到一意孤行的楊廣手裡,也一樣二世而亡,就是因為他制訂的決策,不管對錯,但首先就已經徹底的背棄了他的核心支撐階層。
沒有了底層支持,一切不過是空中樓閣罷了。
所以楊廣最後死在關隴集團手裡,甚至死在他一手招募組建的禁衛骁果軍的手裡。
朱以海起兵以來,一直定位自己是重建明朝,而不是中興明朝,所以他不斷的改革舊制,但不是如王莽那樣的改,而是交換。
每拿走一項權力,他都會先拿出一樣等價權力來交換,甚至給予的比拿走的更多。
就好比朱以海以現在天下動蕩饑荒四起為由,要求百姓保證糧食種植面積,甚至要求統購統銷,但這條政策紅線的後面,是朱以海對統購糧價的提升,按市場需求制訂合理價格,而不是簡單的随便定個價格。
就算他鑄币,發行兌換券,也都是嚴格按一比一發行,決不敢跟朱元璋一樣無準備金的随便印大明寶鈔。
朝廷搞糧食統購統銷,但沒有因為掌握壟斷權力,就壓低百姓糧食收購價,也沒有因此肆意擡高糧食出售價格,他在努力的維持着平衡,既要保證糧食恢複生産,還得保證種糧百姓的收益,又不能讓百姓吃不起糧。
鞑子北京年後糧食都賣到十兩銀子一石了,黑市價格更高。
而現在江南在夏收後,糧價基本上回落到了一兩一石左右,這個價格甚至到了崇祯初時了。
把有限的寶貴糧食,盡量調度供應軍民,不讓人趁機哄擡糧價,保證一個較安穩合理的價格,這個耗費很大精力,甚至費力卻不得利,但朱以海很堅持。
因為他知道,這樣的大戰動蕩之時,糧食不是簡單的食物了,他代表的是穩定,是民心。
他統購統銷,不讓那些地主豪強們借此販糧弁利。
但卻又給他們機會,放開對鹽茶酒礦等的合法經營權,糧食上限制,就給予其它方面的放開補償。
不讓軍官們吃空饷,就得給他們親兵名糧補償。
不讓他們克扣軍饷,那就得提高俸祿,甚至額外給一筆公使銀。
有些東西,就算是皇帝,也不可能一句不許貪污克扣,就真的能讓下面人都遵守的。
就好比一個縣官,一年就那幾十兩銀子俸祿,一個書吏,一月就一兩工食銀,他們不貪這可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