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零章大明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
劉如花微微一愣,臉上露出為難的神色。
全旭說的這話沒有毛病。
全旭帶着一百多名護衛光明正大的來到陳園,他的護衛人人帶着兵刃,這足以說明了問題,商賈雖然有錢,也可以置辦起铠甲和兵刃。
可問題是,他們的刀槍不敢明着拿出來,哪怕明明有刀,人人都知道,至少表面上不能張揚。
佩刀、佩劍扈從是士人的專屬,也就是說,全旭至少是一個有功名的士人。
劉如花非常客氣的說道:“全公子,對不起,對不起,請息怒,息怒!
”
但是,那名陳園的少東家明顯不這麼想,他認為,自己巴結上了青州知府錢良翰的三公子,在青州府就可以肆無忌憚。
全旭坐在那裡動也不動,這讓陳少東家感覺非常沒有面子,有氣沒地方撒,他就開始呵斥劉如花:“劉媽媽,你越活越回去了,咱們陳園是什麼阿貓阿狗想來就能來的嗎?
”
劉如花一臉為難:“這……”
楊婉兒心裡氣憤,玉手撐在桌上,随時都要發作,她倒不是對全旭多少傾心,隻是感覺因為自己,讓全旭受辱,自己過意不去。
然而,劉如花卻按着她的手,不讓她随便說話。
全旭緩緩起身,望着陳少東家道:“恕我耳背,你剛剛說什麼?
”
“阿貓阿狗,你還想聽幾遍?
”
陳少東家對全旭倒沒有多大的仇,隻是感覺自己沒面子,他指着門口道:“是你自己出去,還是我讓人請你出去!
”
全旭緩緩道:“我聽出來了,你在罵我!
”
“罵你……”
陳少東家本想說罵你怎麼樣,全旭上前一把薅住了陳少東家的發鬓,如果對方一個強壯的大漢,全旭沒有底氣,如果說對付一個十五六歲的熊孩子,那是手拿把攥。
畢竟,這個陳少東家可不是什麼強壯的人,雖然年紀輕輕,就被酒色掏空了身子。
全旭一手扣住他的發鬓,一手扣住他的喉嚨,微微用力,陳少東家的臉色都變成醬紫色了。
那名錢公子急忙後退,大喝道:“來人,過來!
”
呼呼啦啦,一陣急促的腳步聲傳來,首先進來的卻不是陳園的打手,而是全旭的護衛,這時,幾名陳園的打手沖過來,準備迎救陳少東家。
不過,他們沒有來得及靠近這座閣樓,就被沈良材等帶踢帶打,吓得不敢靠近。
全旭過來陳園的目的,其實很簡單,他真不是為了裝逼,而是為了掩飾自己離開,那些姑娘隻要給錢,就可以瞞住了茅元儀,他就可以放心回到後世。
可是,沒有想到搞了這麼一出。
全旭一腳踢在陳少東家的膝蓋上,陳少東家吃痛,可惜,他的喉嚨被全旭抓着,根本就動彈不得。
全旭憤憤道:“我乃堂堂國子監生,你是一個商賈仆賤之子,敢拿污言垢語辱我,你知道你所犯何罪?
”
陳少東家不由自主的向錢三公子求救,當時,錢時秀還想出言呵斥全旭,讓他放開陳少東家陳元如,可是聽到全旭是國子監生,就悄悄離去。
不是說錢時秀就決定不摻合這事了,沒有後台,别說秀才,就算是考中舉人,那也不算什麼,可是國子監生除了有關系,雖然有錢也可以進學。
可關鍵是,不是誰有誰都好使,這需要一定的能量,至少可以打通兩京國子監、禮部、戶部的關系,别看知府在地方上一言九鼎,在朝廷裡,還真不算什麼。
錢時秀慫了,争一時之氣不是他們的風格,真惹了不該惹的人,他爹也護不住他,一旦得罪了不該得罪的人,夾着尾巴做人不丢人。
錢時秀不講義氣的跑了。
劉如花一看錢時秀慫了,頓時大驚失色,這個全公子看樣子來頭不小:“全公子,陳少東家知錯了,你饒他一次!
”
茅元儀此時衣衫淩亂的跑過來,臉上還有幾道抓痕,全旭看到他,向他問道:“茅兄,此子辱我,我要割了他的舌頭,該當何罪?
”
“對上不敬,出言不遜,你當扭送按察使司治罪,如若私刑緻殘,按《大明律》,罰錢十二貫,若其知錯認罪,贖罪,你仍施以暴行,杖一百,徒三年,你有功名,罪減一等,當然,亦可出錢贖罪!
”
憑良心說,《大明律》某些刑律方面,比後世定刑、量刑更為人性化,比如說:“凡夜無故入人家内者,杖八十,主家登時殺死者,勿論,其已被拘執,而擅殺傷者、減殺傷罪二等,至死者,杖一百,徒三年。
也就說,隻要别人私闖家宅,殺了沒罪,如果對方投降,再殺了,就是杖一百,徒三年,可以花錢贖罪,六十兩!
”
如果後世的法官看過大明律,就不應該判決,抓小偷其至傷有罪,小偷自己摔傷還要事主賠錢的荒唐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