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七天的集訓,各分隊有着各分隊專業上的訓練。
所有專業訓練都針對維和行動進行了嚴格的規範和調整。
在PLA軍事教材上的一些科目标準并不适用于維和部隊。
雖然莊嚴在技戰術上絕對是高手中的高手,不過對于維和任務條件下的戰術科目卻還是需要認真學習。
反劫持科目的演習勝利,并沒有讓莊嚴翹起尾巴。
獲得一點點成績就翹尾巴的年代已經過去了,莊嚴早已經是一名成熟的青年特戰軍官。
七天裡,倒也學到了不少維和方面的知識。
就從最簡單的生活方面,M國當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信仰YSL教,因此,維和部隊就必須學會尊重當地人的生活習俗和信仰。
例如你去找地方的官員辦事,或者協調當地的一些事務,就得記住他們每天要有五次的禱告時間,看到人家禱告你就得安靜等着,不能上前打擾。
還有就是要記住齋月的時間,不能在當地齋月的時候在營區裡播放音樂,從而引起當地老百姓反感,更不能在齋月的時候當着當地人的面吃肉,這也是忌諱。
還有就是不能未經允許的情況下給當地人拍照,尤其是嚴格遵從傳統的老人,因為他們相信拍照會攝取他們的魂魄……
莊嚴之前對維和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是真的自己當了維和部隊成員,這才發現,并沒有自己之前想的那麼簡單。
在警衛分隊的所有偵察兵看來,非洲黑哥哥們的武器又不先進,而且沒經過嚴格的軍事訓練,很多時候,連開槍都是“信仰射擊”,打中沒打中全靠運氣。
因此都感到隻要自己小心點,就算沒有重武器,好歹也有12.7MM口徑的M99大狙,有重機槍等。
趕走他們還不是小菜一碟?
可是,當教員們開始指導戰術科目之後,大家才指導,想象中的維和跟自己腦子裡打仗根本就是兩回事。
維和任務和打仗的最基本區别就在于曾經的聯合國秘書長哈馬舍爾德提出的“維和三原則”。
什麼是維和三原則?
也就是——開展維和行動前須得到當事國的同意;保持中立;必須在自衛或者履行授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武力。
其實三個原則裡,最讓人頭疼的原則就是第三條。
偵察兵也好,特種兵也好,接受的交火訓練永遠隻有一個——先敵發現,先敵開火,用最快的速度消滅最多的敵人。
也就是說,一旦雙方不可避免交火,就要在最短時間裡分出勝負,不是你突突了我,就是我突突了你。
可維和任務中的“必須在自衛或者履行授權的情況下才能使用武力”卻如同孫大聖腦袋上的金剛圈,将維和警衛分隊的隊員們手腳綁得死死的。
為什麼這麼說?
按照規定,進入M國之後,維和分隊是中立的,絕對不卷入當地沖突,絕對不幫任何一方進攻另一方。
如果對方不開槍,維和部隊就絕對不能開槍;能夠警告制止的,也絕對隻能警告制止;真的受到威脅,能不打擊對方身上緻命部位的,也最好選擇四肢這種非緻命部位進行射擊,絕對不能搞什麼一槍斃命。
這些已經足夠讓這些本身訓練時候完全按照槍槍奪命的兩栖偵察兵們頭疼了,但這還不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