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商洛宇這個人,真的很有心計,而且很有能力,能辦到這一件貌似不可能完全的事。
按照政府規劃,這幾年已經不允許民房翻建了,商洛宇前些日子,一直在奔波這件事,後來他決定建這種别墅,如果政府整塊地拆遷規劃,他可以将這棟房子直接移走,不用拆遷賠償。
當然,原來的土地賠償的方案和别人一樣。
商洛宇名下所列的财産,衆人伸頭一看,遠遠的看不清楚,但是竟然有一張a4紙。
還都經過公證。
即使是黃一曦,也不知道商洛宇這麼有錢,在他14歲成功地購買他父母現在居住的東海别墅後,他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就把要給他的财産提前交給他。
不管是在國内幾個大城市,還是在國外,他都購買了一些原來價值不高的房産,幾年過去後,那些地方都變成繁華地段,房産都升值很多倍。
通過一系列的動作,他成功地把他手上的财産數幾十倍升值,可以說,現在在他的家族裡,他是最有錢的boss,是隐形的富豪。
除了這些财産,協議還規定一旦其中一方在同居期間不幸去世,另一方除了自己應得的一半财産外,還享有對其财産的四分之一繼承權,雙方所生的子女享有一半的繼承權,剩下的四分之一繼承權由不幸去世的父母享有。
另外,一人購買了社會和醫療保險之後,另一方自動成為獲益者。
非婚生子女在上小學前,由雙方商議是否進行婚姻登記,如若解除同居協議,孩子歸黃一曦撫養,商洛宇需付所有的教育、生活基金,每月需要付給黃一曦5000元的贍養費及至黃一曦再婚。
薄薄的幾頁紙,但是衆人都明白,商洛宇這是把可以傷害自己的刀遞給黃一曦,還免除了她所有的義務。
“兄弟,真有你的,您這一手,兄弟服了。
”
劉思源拍了拍商洛宇的肩膀,心裡想,就算是結婚後離婚,對黃一曦的利益都不可能這麼高,要知道他雖然沒看清楚商洛宇目前有多少财産,但肯定比黃一曦多,今後的收益也肯定比她高,這些條款尤其是最後一條,簡直是喪國辱權呀,某個條約都不外乎如此。
稍微有點法律知識的人都知道,解除同居協議非常簡單,當事人無論是雙方或單方提出解除契約,不存在法律幹預和法官審查,在國外有同居協議條款規定的國家,還需要履行申報手續。
而在國内,連申報都不用,黃一曦随時可以包袱款款,帶着孩子跑路,而商洛宇還得負擔他們的生活費,分開後,隻要黃一曦願意,她一輩子不結婚的話,商洛宇就得一輩子養着她。
“不會有這一天的。
”商洛宇緊握黃一曦的手,自信地看着衆人。
實際上,他認為自己做得還不夠,他是願意把婚前财産也歸公的,但他知道,黃一曦肯定不願意,她有她的自尊,他也明白,如果有一天,雙方到了分手的地步,除了孩子,恐怕沒有任何财産能讓黃一曦停下腳步。
而他要做的,就是不讓這一天出現。
“我看可以,就在就看一曦自己的意願了。
”吳青意點點頭。
黃一曦看向商洛宇,她對這段感情,一度猶豫彷徨,到後來心死若灰,哪怕是商洛宇多次彌補,她也從不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