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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2章 、招攬趙雪馨!

超級娛樂紅包 紀念者 2514 2024-01-31 00:59

  談論到這個話題,大家卻都沉默了。

  李晚基這次不僅僅是簡單的挑戰成功,更是獲得了第一名。

  這要怎麼圍剿?

  這不是體育比賽,有目标的追趕,超過他就行。

  文無第一,武無第二,藝術更是難評比。

  觀衆們喜歡誰的表演,都是根據自己喜好做出的決定,每一期比賽的排名之所以會在網上吵成一片,就是因為每個人對歌曲演唱的看法和感受不一樣。

  “木已成舟,大家把自己的表演做好,對得起自己對得起觀衆就行了!”

  李志凡第一個開口,“雖然他挑戰成功了,但一定不可能拿到最後的歌王。”

  大家再次沉默。

  幾分鐘後,袁樹開口:“你說的對,但是有他在一場,就占着一個名額,尤其是下一期,我們六個人裡必然有一個淘汰,這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其實有他在也好!”

  林玟莎卻說,“這樣會給我們緊迫感,帶給我們更大的壓力,才能拿出更好的表演,不是嗎?”

  “這話我同意!”

  趙雪馨點頭說道,“今天這一場可以說我們掉以輕心,也可以說觀衆們對他的表演感覺新鮮,以後我們的目标是阻止他再拿第一,這樣才能捍衛華語音樂的地位和榮譽。”

  “這個說的太大了!”

  李志凡笑笑,“隻能說用實力捍衛和證明我們中國歌手的榮譽,至于華語樂壇,李晚基要是唱中文歌怎麼辦?而且林老師一直唱英文歌,也不算是華語樂壇的音樂啊?”

  大家紛紛點頭,調子算是統一定下來了。

  幾杯酒下肚,林玟莎忽然說道:“我決定了!下一場唱中文歌,大家有什麼好的建議,可以幫我選選。”

  “林老師,其實您的聲線特别适合配交響樂,如果可以改編一首歌,用交響來伴奏,效果應該很不錯!”李志凡提議道。

  “真的嗎?”

  林玟莎眼前一亮,她從來沒有嘗試過和交響樂團合作,李志凡這麼一說,反倒讓她有些躍躍欲試的期待感。

  “當然,您可以先找一些交響樂伴奏的歌曲聽一下,國内很多歌手都跟樂團合作過。”

  “那好!”林玟莎拿出手機,給她的助理發閱信,“我先記下來,省的回去忘了。”

  “志凡,志凡!那我呢?”

  趙雪馨急忙問道。

  “你啊……”

  李志凡笑了笑,“少唱點芭樂歌就好了!”

  “啊?哼!什麼嘛……”

  趙雪馨臉一紅,卻無從反駁。

  芭樂歌不是一種歌曲的類型,而是指:“總是聽得到”,“很多人都唱”,讓人膩味的歌曲。

  “芭樂”是閩南語,即“番石榴”,是台灣最常見的水果之一。

  拿經常見、經常吃的“芭樂”來形容某些歌曲,就是說這樣的歌老是聽、老是唱,聽的、唱的都膩味了。

  這個詞源自台灣,後來傳到内地的互聯網上,所以來自台灣的趙雪馨,很清楚這個詞的意思。

  而她确實在這個舞台上唱了不少這樣的歌。

  沒辦法,在她的思維裡,讨好觀衆才能留下,而讨好觀衆的方式就是唱他們經常聽、喜歡聽的歌。

  殊不知,那些排行榜上的熱門金曲,卻未必是《歌手》這個節目的觀衆喜歡的。

  飯後。

  大家各回酒店。

  趙雪馨故意走在後面,趁着沒人注意,向李志凡低聲問道:“志凡,你和華呐的高層熟嗎?”

  “啊?還行吧!”李志凡說,“不過我隻認識台灣那邊大中華區總部的。”

  “認識他們就好!”

  趙雪馨吐舌笑笑,“那什麼,你能不能幫我牽牽線,安排我跟那邊負責藝人這一塊的老闆見見面?”

  “可以啊?”

  李志凡卻又疑惑道,“對了,你想幹嘛?”

  “我跟原來唱片公司的合同到期了,我想換一家,其實這次參加《歌手》,就是想給自己的跳槽做一下鋪墊!”

  趙雪馨14歲就簽了現在的唱片公司,一簽就是八年,這合約馬上要到期,卻沒大公司的橄榄枝抛來,有的也是一些比她原來公司還小的小團夥,資源渠道什麼的,都不行。

  “到期了……”

  李志凡想了想,問道:“那你願不願意來我的工作室?”

  “啊?”趙雪馨一愣,“你的工作室?”

  “是啊!”李志凡點頭,“我跟華呐的合約,就是以工作室的名義簽的,如果你來我們工作室,基本上就等同于和華呐合作。”

  話雖這麼說,但性質還是不一樣,華呐隻負責工作室音樂作品的發行,演唱會活動、歌友會活動的籌辦,和一部分藝人經紀。

  此外,音樂制作還是工作室自己獨立負責,隻是李志凡就近跟華呐京城分部簽了合作協議,制作費用還是要工作室支付的。

  “這……我想想吧!”

  趙雪馨拿捏不定,她對李志凡的工作室也不了解,更何況簽了的話,李志凡就是她老闆了,而在事業上能帶給她什麼呢?

  這都得跟華呐比較一下才能決定。

  李志凡笑笑:“行,你先考慮吧!不過你要是簽到我這兒來,我可以馬上給你包辦制作一張專輯,最遲年底出爐,但華呐那邊就不一定了,我之前給他們介紹了一個叫吳沫莉的女歌手,這都快半年了,新單曲都沒動靜,更别提專輯了,現在還在台灣跑校園演出。”

  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好處,但也有劣勢,那就是資源得不到均勻的分配,如果自己不能拿出歌來,那就等着吧。

  再說就算自己能寫,制作也得排隊,遇上公司内大咖級的明星,還得讓路。

  這些其實趙雪馨比李志凡還要了解,她比較童星出身,這個圈子裡的底細了解的很多。

  李志凡這麼一說,也觸動了趙雪馨,不禁問道:“你會給我寫歌嗎?”

  “當然!”

  李志凡說,“而且你過來就是我們工作室第一個簽約的藝人,以後不管再簽多少,你永遠都有最優先的權利。”

  “真的啊!”

  趙雪馨更心動了,李志凡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已經拿出很多優質的作品。

  他現在要說一聲想給别人制作,肯定一堆人搶着上門。

  那,自己還猶豫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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