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一世情妍,教授大人坑萌妻

651那時候,他也是個美好的大男孩

  甯家盛情邀請米家親人們到大宅居住,這在旁人聽來,似乎不可思議,卻又情理之中。

  因為甯家的老宅,從來就不是誰都可以進來。

  就連甯家的族人們,到那個地方,也最多是聚個餐而已。

  如果非要找個留宿的外人,那便隻有學生時期的徐暮川,自然,徐暮川是甯呈森帶進來的。

  太子爺的話,基本上沒人敢忤逆,如今,太子爺的嶽父嶽母們,自然也是順理成章。

  隻不過,米安博婉拒了。

  米家的大伯們也表示,他們已經訂好了酒店,直接去酒店下榻即可,順道還可以四處逛逛。

  如此一來,甯家着實不便強留,再加上大婚在即,甯家裡裡外外忙的不可開交,隻得約好,晚上在酒店一起吃飯。

  家裡人到酒店下榻,米初妍想要跟過去,卻不料,臨走之前,接到了個很稀奇的電話。

  對電話中自報家門的人,米初妍很感興趣。

  于是,在甯呈森面前随口扯了個借口,讓他帶着家裡人去酒店辦理入住,而她自己則是獨自駕車去赴約。

  車子剛啟動的時候,車門外背着手長身玉立的男人閑适的敲了敲她的車窗。

  下一瞬,米初妍探出頭,昂首問:“你幹嘛?”

  “什麼時候,你在倫敦也有了私人活動?”甯呈森微微皺起疏朗的眉心,淡色的音調中,隐隐有着探究。

  那日陽光燦爛,五月下旬的倫敦天空,異常明媚。

  純淨的女孩迎着太陽綻放着亮晶晶的星眸,莫名興奮:“以後倫敦會是我的家啊!你難道還不允許我有自己的生活圈子?”

  半是逗趣半是嗔怒的話,卻是讓車旁的男人聽過之後,無比舒暢!

  真好,她說,這裡會是她的家!

  家……

  很早以前,他因為這個女孩,愛上了穗城。

  而如今,她亦是因為他,把這個陌生的倫敦城視為自己的家。

  愛上一個人,戀上一座城。

  如此文藝又情深的話語,倒好像是成了他們如今最好的寫照。

  ―――――――――――――

  身後有人在靠近。

  甯呈森敏感的轉過身,入目的是一襲蘭色連衣裙的伍樂旋,依舊是氣質絕佳的名媛裝扮,隻是,那一頭飄逸的長直發,此刻卻是綁成了低馬尾,顯的那張臉,尤其小。

  甯呈森皺了皺眉,雖然不意外她因何會出現在這裡,但并沒有任何打招呼的打算。

  他的長腿邁向主宅,那裡還有他的嶽父嶽母們需要招待。

  隻是,好巧不巧,伍樂旋偏偏站在他的必經之路。

  伍樂旋說:“恭喜,Vincent。”

  聲音平平淡淡,表情亦是沒有太多起伏,那樣子看起來,就好像千帆過盡,心曆滄桑後的淡然。

  大約是甯呈森看出來了她的誠心,腳步頓了頓。

  見狀,伍樂旋又說:“祝福你們。呈宵給他的米姐姐準備了禮物,剛剛送進去,隻是他大概會失望,他的米姐姐剛剛出了門。呵……不過沒關系,這兩天我都會過來幫忙,還是有很多機會碰到她的。”

  輕輕的笑頰,甯呈森看着熟悉,卻又好像不甚熟悉。

  時隔多年,那個校園裡的靜雅女孩,早已在他心底變了樣。

  隻是,祝福是誠懇的,甯呈森到底還是點了點頭:“謝謝。”

  一聲謝謝,他越過她,大步向前。

  “Vincent!”後邊的人,忽然又喊了聲。

  甯呈森再次頓步,卻是未轉身。

  然後,伍樂旋站在原地問:“你是不是去看過我哥哥?”

  何宴爵?

  甯呈森背脊略僵,深入記憶的那個男人,毫無防備的沖擊着他的大腦。

  眸中一閃而逝的悲落,被他很好的隐藏,之後再轉身,看着距離他數米的女人,沉道:“你覺得我應該要去看他嗎?”

  他的眼神太過複雜,複雜到伍樂旋心底直打鼓,抿了抿唇,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突然如此問,很是冒昧,但是Vincent,你相信我,我現在對你沒有任何非分之想,想必你也知道,我跟甯翰邦并沒有離婚,所以,我不可能故意提起我哥從而讓你難受或者挑撥你們什麼。我隻是奇怪……這些天,我哥的墓地上,總有人去看他,并且送相同的花。你知道我哥那性子,沒幾個知心朋友,近年來又都在穗城,所以我想不出來還有誰。今天會問你,也是因為難得碰面……”

  伍樂旋想要見到甯呈森,這些年,越發難。如果今日不是他要大婚回來倫敦,這次碰面,或許都是遙遙無期。

  至于電話,他不可能會接,而她,也早已經不想要再打。

  人與人,到底還是要講究緣分的,她與他,從來不是錯過的問題,而是從未有那份緣。

  隻可惜,為了明白這個道理,她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她還把此生最愛自己的男人,葬送在暗無天日的監獄裡頭。

  她甚至都不敢去探望甯翰邦,每次去,都隻讓呈宵跟他父親見面。

  因為,想起甯翰邦,她的心,太痛,太痛!!

  不知何時起,多年前那個總是穿白色襯衫藍色牛仔褲的少年,他那瘦削又筆挺的身姿,在她的記憶中,被翻了出來,然後,莫名其妙的纏着她一個又一個無眠的午夜。

  那時候,他雖是甯家二少爺,卻因為私生子的身份,受盡排擠。

  哪怕是個傭人,對他都能夠趾高氣昂。

  那時候,他的白襯衫總是那麼兩三件,牛仔褲總是洗的泛白,他穿的永遠都是那雙灰色的帆布鞋,因為顔色的關系,幾乎看不出來到底是新是舊。

  因為那時候,處在甯家的他,不會有任何人給他打點這些生活巨細。

  相比甯呈森,他是那樣的微不足道。

  甯呈森倒是跟他感情好,總是給他買這買那,甚至直接給錢,到底是年紀小,養尊處優,不懂甯翰邦強到要爆炸的自尊心,他怎麼可能接受甯呈森的任何給予?

  那時候她總是喊他小叔,而他,總是在不起眼的角落,朝她露出淺淺的笑容。很腼腆,甚至還會因為害羞然後耳根發紅。

  多有趣?她跟甯呈森在一起那麼多年,從來未見過甯呈森對她臉紅過,卻獨獨是這個總是把自己隐沒在角落的大男孩,對着她臉紅。

  隻可惜,那時候她所有所有的心思都擺在甯呈森身上,從而未去深想,那個大男孩因何如此。

  那時候,甯翰邦也是個美好而又優秀的呢!

  他年紀輕輕,便長的英俊挺拔,雖然瘦削,但個子很高,很直。

  隻是,他的眼底經年的不自信,讓他在甯呈森跟前,總是少了那份被人輕易矚目的光芒。她如果不是關注的多了些,也不可能會發現屬于他的優秀。

  她将一切都默默的看在眼裡,心裡多少是有些同情這個大男孩的,于是,在他生日的時候,趁着甯呈森給他送禮物,她也給他送了一雙皮鞋。

  這樣不顯突兀,又能讓他感受到來自旁人的溫暖,這樣好讓他的心裡起碼少那麼一些些的自卑。

  她不敢買的太貴,怕他強烈的自尊心會排斥一切貴重的物品,所以,她摒棄了那個圈子裡人人都喜歡的手工高定,而是用自己的零花錢買了一雙實惠又舒适的休閑皮鞋。

  而結果,也果真是如此……

  甯翰邦拒絕了甯呈森給他買的天價跑車,卻接受了她買的廉價皮鞋。

  不過一千來塊的皮鞋,對伍樂旋甯呈森這些動辄刷卡消費的人來說,确實廉價,可對甯翰邦來說,意義卻是非凡。

  後來伍樂旋才知道,那是甯翰邦人生中的第一雙皮鞋。後來他穿着那雙皮鞋走過了很多路,一年又一年,直到鞋子破了皮,脫了框,他默默的拿去修,修好了,卻再舍不得穿……

  ―――――――――

  仿佛過了一個世紀之久,前方的男人才終于回答:“我沒去過,最近忙,等忙過這段,我會過去看看的。”

  伍樂旋微怔……

  這個男人,有多久沒有心平靜和的跟她說過這麼長的話了?

  她都快記不清了。

  但其實,也僅僅是心平氣和而已,他甚至連過多的感情都沒有給她哪怕一絲半點。

  還好,此刻相對,她不再有任何的起伏。

目錄
設置
手機
書架
書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