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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三十五章 錢坤案(六)

覆手 蝦寫 4635 2024-01-31 01:06

  法庭内剩下三名檢察官沒有離開。

  司馬落:“我聯系學姐再想想辦法。”

  諸葛明答非所問:“呵呵,有錢人就是有錢人,随便就能整出一個幾千萬的海外賬戶。在預審庭前,李龍特意找過我。他說我的目标和方法不對。李龍告訴我,東方是全球投資者,具備一定的能量。要從錢坤,再到趙風,才能聯系上東方。聯系上東方還未必能證明東方直接支持錢坤金錢。即使支持錢坤金錢,隻代表東方支持錢坤烈焰理念,無法直接指證東方。”

  諸葛明:“他說要通過錢坤為突破口一步步拿下東方,恐怕不是一年兩年可以辦到的事。李龍告訴我,東方此人控制欲相當強,即使有錢坤,他仍舊會參與烈焰的營運工作。東方不會親自參與營運,必然是派遣親信參與營運。從這方面入手會更簡單的多。”

  諸葛明:“我并不同意李龍的看法。即使要直接攻擊東方,也需要錢坤的指證。錢坤願意指證東方的親信,我們就可以直搗黃龍。李龍說我太樂觀,他問我:你真的以為錢坤會接受檢方交易?”

  九尾不理解,按照道理來說,錢坤一旦被定罪為烈焰骨幹,面臨很可能是絞刑。這時候出賣東方是很正常的選擇。

  諸葛明:“李龍告訴我,走叉也好,錢坤也好,這類人内心是非常驕傲的。至于面臨死亡錢坤會不會抛棄驕傲,李龍也不能肯定。他隻是讓我不要抱太大的期望。”

  九尾:“我不關心錢坤會不會咬别人。我就關心本案怎麼就輸了?”

  諸葛明:“責任在我,我考慮的不過周詳。最大的錯誤在于我擁有的太多,籌碼太多,反而導緻打不出去。是我的錯。本案就應該抛開加科,抛開職務犯罪,直接走雙華。是我對四大名律師顧慮太多,未戰先怯是我的責任,和你們沒有任何關系。”

  諸葛明撥打電話:“桑尼,我要見你。一小時後到我辦公室。”

  諸葛明挂斷電話站起來,見九尾和司馬落看自己,道:“曹雲敢拿雙刃劍兵臨城下,我諸葛怎能就不敢借東風燒他一次赤壁呢?”

  ……

  數日後錢坤案第三庭開審。

  第一庭,辯方先勝後敗。第二庭,辯方雖敗猶勝。

  司馬落說明前兩庭的情況後坐下。

  法官:“請檢方開始提出證物,證詞或者質詢被告。”

  九尾站起來,走到錢坤附近,問:“被告錢坤,請問你有親人和朋友嗎?”

  錢坤反問:“朋友?”

  九尾:“有完全可信的人嗎?比如父母,愛人,孩子等?”

  錢坤搖頭:“沒有,我父母已經去世。”

  九尾:“我發現你上次開庭提供的帳号流水中,有多筆境外消費,當時你人在東唐内。”

  錢坤早有準備,回答:“如今已經不是刷卡年代。我在國外長大,在國外我有一些同學和朋友。他們聯系我,我願意通過手機幫助他們結算賬單。”

  九尾質問:“可是你卻說沒有完全可信的人。”

  錢坤笑道:“檢察官,我願意為朋友支付賬單,不代表我完全信任他們。一共是七次支出,分别是我一位叫艾文的同學與一位叫雷克的朋友。他們是一對情侶,他們的家庭條件都不錯。但是他們的父母無法接受他們的愛情,在我的建議下,他們去了加拿大,并且結婚。他們平時花銷比較大,我很願意提供幫助的原因是:我相信他們的父母遲早會理解他們,他們也會很快還我錢。”

  九尾問:“我猜他們已經不在人世了?”

  錢坤遺憾道:“是的,上個月他們遭遇了車禍,不幸死亡。”

  九尾問:“你借出去的錢怎麼辦?”

  錢坤道:“錢不重要,并且數額不大。而且從法律角度來說,我們之間沒有借據,我很難追回我借出去的錢。”

  九尾看資料:“4月3号,也就是東唐大學研究院副院長出殡的當天,你是不是參加了葬禮?”

  錢坤回答:“是的。”

  九尾:“副院長選擇了火葬,你是否是最後陪同副院長遺體前往火化室的人?”

  錢坤回答的很慢:“我和副院長在法國認識,有一定交情。但不是我一個人去,我記得有十幾個人一起到火化門前。”

  九尾:“根據我們的了解,院長年紀太大,考慮到對生命看法等接受能力,所以将稿子交給了你。讓你代表他在副院長火化之前念讀。”

  錢坤慢慢點頭:“是的。”

  九尾:“9月12日,你步行在研究院附近的湖邊公園,一名垂釣者突然暈倒。你和一起散步的北武一起對垂釣者進行施救。你撥打了急救電話,最後北武陪同垂釣者前往醫院。”

  錢坤:“日期我記不清了,有這麼回事。”

  司馬落将錢坤提供的賬戶放到大屏幕上,點取一道黃色數據,九尾道:“4月3号,你在念讀祭文之時,帳号三十萬美元轉入加拿大一家銷售快艇的公司。9月12号,你對垂釣者急救之時,帳号支出一萬七千美元給加拿大一家五星酒店。”

  九尾:“數據時代,地球時間同步。你在多次不可能操作賬戶的情況下,操控了賬戶。你能解釋一下你是怎麼做到的嗎?”

  令狐蘭站起來:“上一庭已經說明,這個賬戶隻要知道賬戶和密碼,就可以對賬戶進行操作。也許錢坤前面說錯了,他把賬戶和密碼交給了艾文和雷克。”

  錢坤立刻道:“是的,我想到他們已經死亡非常難過,不想提到他們。”

  九尾:“很難過?你是否出席了他們的葬禮?”

  錢坤:“我是事後才知道他們不幸去世。”

  九尾道:“你私人賬戶有合法資金六十萬美元,你還擁有一個侵占科研資金的兩千三百萬美元賬戶。你選擇将兩千三百萬美元的賬戶給你的朋友,而不是六十萬美元。你說隻有你能操作賬戶,可是事實證明不隻是你可以操作賬戶。錢坤,你當陪審團都是傻子嗎?我現在再問一遍:所謂森德賬戶,是不是你的?”

  九尾采取曹雲傳授的手法,先詢問問題,錢坤回答之後,又被迫更改證詞,這首先作低了錢坤的證詞可信度。其次,錢坤不使用合法賬戶的錢幫助雷克和艾文,卻使用非法侵占的犯罪賬戶去幫助雷克和艾文,完全不符合邏輯與常理。再者,錢坤證詞先說明自己通過手機給雷克與艾文結算賬單,後在九尾證明不可能的情況下,在令狐蘭提醒下,錢坤再次更改證詞。

  第三庭,九尾沒有任何廢話,句句是重點,所有的問答非常簡練和簡單,陪審員們印象非常深刻。在此情況下,錢坤和律師團無力回天。

  曹雲必須承認自己的疏忽,但是曹雲不想過于責怪自己。賬面上一共隻有四次支出,鬼會知道其中兩次支出會出現問題。要知道錢坤大部分時間都在自己的研究所和辦公室内。

  律師團這邊交頭接耳,一時間大家有些慌張。

  等待一會,聽審席出現議論聲音。九尾提高音量:“請被告回答我的問題。”

  錢坤看律師席,四名律師都沒有結論。令狐蘭已經險些越界,令狐蘭幫助錢坤找借口,涉嫌誘導錢坤做僞證。還好令狐蘭老道,加了也許這個詞,說明令狐蘭是猜測和推測。

  法官:“被告,請回答問題。”

  錢坤:“泰德賬戶确實不是我的,我再次受騙。這家冼錢公司根本是個騙子公司。”這也許是最無奈也是最好的回答。

  九尾道:“又被騙了?你陸續向尼企轉入十四筆錢,一共四千萬美元,時間跨度一年。也就是你第一筆錢的收益都沒拿到情況下,你持續拿錢給尼企?”

  錢坤不吭聲。

  諸葛明讓九尾回來,拿過麥克風道:“錢坤,你希望挂上愚蠢的标簽嗎?事實上,你即使承認自己愚蠢,你也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你現在如同一條癞皮狗一樣苟活求一點生機,為什麼不能像大丈夫一樣,敢作敢當?”

  曹雲舉手:“鑒于細節出現的問題,我認為被告本人也不是非常清楚,我們需要對細節進行全面調查。請求休庭。”

  法官:“賬戶是辯方提供的,不存在重新調查細節的問題,駁回休庭申請。”

  “假的就是假的。如同大聯盟不能出庭一樣,四千萬也打你們一個措手不及。”錢坤道:“反過來,我也被四千萬給困住了。我是烈焰CEO,是烈焰法庭的核心成員。”

  ……

  陪審長:“陪審團一緻裁定錢坤為烈焰法庭罪行負責,錢坤殺人罪成立,錢坤綁架罪成立,錢坤非法拘禁罪成立……”

  法官:“本案将擇日宣判,退庭。”

  ……

  時間回到同學會的第二天!

  曹雲電話聯系歐陽逸:“歐陽,我當律師這麼久,有一個職業習慣:不否認事實,不制造僞證。這次我的提議違反了我的職業習慣。我也很躊躇要不要向你說明。這個提議風險率低,但風險度極高,後果你是知道的。”

  歐陽逸:“這案子無論勝還是敗,我都已經決定移民新西蘭。你的提議兩個結果,輸或者赢。輸了我去坐牢,赢了我拿美鈔去新西蘭。除此之外,還有名譽之戰,四名律師不能連垂死掙紮的能力都沒有,直接被CA一巴掌拍死在法庭上。這麼離開司法界,反倒不如坐牢來的悲壯。”

  這是一次選擇,對歐陽逸等人來說,是一種風險投資。歐陽逸知道自己行為是犯罪,但歐陽逸對法律有不同的解讀。法律是明文規定你觸犯了法律并且被抓獲後,會接受什麼懲罰。當進行風險選擇時,必須要有最壞的打算,也就是坐牢的打算。接下去就剩下風險、代價和利益之間的博弈。

  同樣一個類型的案子,有人為了一百塊殺人,有人為了一百億殺人,在法律看來他們的情況是一樣的。

  換一種說法,對世人開出一個條件,殺一個人,可以獲得一百元,被發現的機率是60%,被抓的代價是死刑,有人幹嗎?

  殺一個人,可以獲得一百億,被發現機率同樣是60%,被抓的代價同樣是死刑,有人幹嗎?

  ……

  曹雲走出法庭,桑尼和風雪等多名一課探員早等待一邊。桑尼上前:“曹雲,你涉嫌教唆證人做僞證,僞造證據,現在将你刑拘。這是刑拘通知書,沒有問題的話請在上面簽字。”

  風雪走向剛出來的令狐蘭:“令狐蘭律師,警方有問題需要你配合調查。”

  歐陽逸因為是主律師,和曹雲一樣被刑拘,南宮騰飛和令狐蘭則被強制傳喚。

  ……

  曹雲:“我不知道,我人在高岩,參加同學會。接到歐陽逸電話,歐陽逸稱,在其心理輔導和法律攻心的情況下,錢坤提供了泰德的賬戶,并且說明自己侵占了四千萬美元。”

  ……

  令狐蘭:“我不知道四千萬什麼情況,第二庭開庭之前,沒人和我溝通。”

  ……

  南宮騰飛:“我根本不知道泰德是誰。”

  ……

  歐陽逸:“我在看守所和錢坤會面,我認為錢坤隐瞞了事實。在我耐心說服之下,錢坤才說出泰德的賬戶。是我通知曹雲,沒有和令狐蘭與南宮騰飛說明。

  ……

  歐陽逸必須是辦事的人,曹雲雖然想出了破局,但是他人畢竟在高岩。準備工作需要歐陽逸來完成。歐陽逸是唯一擁有單獨會見錢坤權的律師,他需要和錢坤對口供。

  四名律師雖然沒有在事前說明,但是在被警察拘捕之後,他們四人口供出奇的一緻。曹雲沒有客氣就賣了歐陽逸,歐陽逸毫不猶豫的扛起了責任。按照四人的證詞,有罪的隻有歐陽逸。

  當然歐陽逸有罪和沒罪,最主要的還要看錢坤的證詞。一旦錢坤實話實說,歐陽逸将面臨三到七年的監禁。

  隻有兩個可能:僞證是錢坤提供,并且欺騙了歐陽逸。

  或者是歐陽逸教唆錢坤做僞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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