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追風筝的人

第7章

  爸爸生于1933年,同年查希爾國王【MohammedZahirShah(1914~),阿富汗前國王,1933~1973年在位】開始了他對阿富汗長達40載的統治。就在那年,一對來自喀布爾名門望族的年輕兄弟,開着他們父親的福特跑車一路狂飙。他們抽了大麻,喝了法國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奮,在去往帕格曼【Paghman,阿富汗城市】的途中撞死了一對哈紮拉夫婦。警察逮到了這兩個略帶悔意的青年,連同罹難夫妻那個五歲的遺孤,帶到爺爺跟前。爺爺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聽完那對兄弟辯說來龍去脈之後,爺爺不顧他們父親的哀求,判決那兩個年輕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軍一年。此前他們家裡已經不知用了什麼手段,免去他們服役的義務。他們的父親有所申辯,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終,人人都贊同這樣的判罰,認為也許有些嚴厲,卻不失公正。至于那個孤兒,爺爺将他收養在自己家裡,讓仆人教導他,不過得對他和藹一些。那個孤兒就是阿裡。

  阿裡和爸爸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兒麻痹症令阿裡腿患殘疾,就像一個世代之後哈桑和我共同長大那樣。爸爸總是跟我們說起他和阿裡的惡作劇,阿裡會搖搖頭,說:“可是,老爺,告訴他們誰是那些惡作劇的設計師,誰又是可憐的苦工。”爸爸會開懷大笑,伸手攬住阿裡。

  不過爸爸說起這些故事的時候,從來沒有提到阿裡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從來沒有認為我與哈桑是朋友。無論如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雖然我們彼此學習如何在騎自行車的時候放開雙手,或是用硬紙箱制成功能齊備的相機。雖然我們整個冬天一起放風筝、追風筝。雖然于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個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着平頭,耳朵長得較低,那中國娃娃似的臉,那永遠燃着微笑的兔唇。

  無關乎這些事情,因為曆史不會輕易改變,宗教也是。最終,我是普什圖人,他是哈紮拉人,我是遜尼派,他是什葉派,這些沒有什麼能改變得了。沒有。

  但我們是一起蹒跚學步的孩子,這點也沒有任何曆史、種族、社會或者宗教能改變得了。十二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日,我們在爸爸院子裡那些交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根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們還追逐過路的遊牧部落,他們經由喀布爾,前往北方的層巒疊嶂。我們能聽到他們的牧群走近的聲音:綿羊咪咪,山羊咩咩,還有那叮當作響的駝鈴。我們會跑出去,看着他們的隊伍在街道上行進,男人滿身塵灰,臉色滄桑,女人披着長長的、色彩斑斓的肩巾,挂着珠鍊,手腕和腳踝都戴着銀镯子。我們朝他們的山羊投擲石頭,拿水潑他們的騾子。我讓哈桑坐在“病玉米之牆”,拿彈弓用小圓石射他們的駱駝的屁股。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個人,在與那家我最喜歡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就可以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爆發出一陣爽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速的聲音頗為相像,等他能說得出話的時候,告訴我們電影配音是怎麼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說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經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友善,留着長發,吊兒郎當地穿着五顔六色的衣服,在喀布爾城裡遊蕩。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歡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着觀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爾斯・勃朗森――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們在喀布爾新城那個彌漫着難聞氣味的市場閑逛。新城叫沙裡諾區,在瓦茲爾・阿克巴・汗區以西。我們談論剛剛看完的電影,走在市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們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進,穿過那些小店雲集的擁擠過道。爸爸每周給我們每人十塊阿富汗尼【Afghanis,阿富汗貨币名稱】的零花錢,我們用來買溫熱的可口可樂,還有灑着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學那些年,我們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當我從床上爬起來,拖拖沓沓走向衛生間,哈桑早已洗漱完畢,跟阿裡做完早晨的祈禱,幫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塊方糖的熱紅茶,一片塗着我最愛吃的櫻桃醬的馕餅,所有這些整整齊齊地擺在桌子上。我邊吃邊抱怨功課,哈桑收拾我的床鋪,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課本和鉛筆。我聽見他在門廊邊熨衣服邊唱歌,用他那帶鼻音的嗓子唱着古老的哈紮拉歌曲。然後,爸爸和我出發,開着他的福特野馬轎車――會引來豔羨的目光,因為當時有部叫《警網鐵金剛》的電影在電影院已經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麥奎因在影片中就開這種車。哈桑留在家裡,幫阿裡做些雜務:用手将髒衣服洗幹淨,然後在院子裡晾幹;拖地闆;去市場買剛出爐的馕餅;為晚餐準備腌肉;澆灌草坪。

  放學後,我跟哈桑碰頭,抓起書本,一溜小跑,爬上瓦茲爾・阿克巴・汗區爸爸房子北邊的那座碗狀山丘。山頂有久已廢棄的墓園,各條小徑灌木叢生,還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風霜雨雪鏽蝕了墓園的鐵門,也讓那低矮的白色石牆搖搖欲墜。墓園的入口邊上有株石榴樹。某個夏日,我用阿裡廚房的小刀在樹幹刻下我們的名字:“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些字正式宣告:這棵樹屬于我們。放學後,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桠,摘下一些皿紅色的石榴果實。吃過石榴,用雜草把手擦幹淨之後,我會念書給哈桑聽。

  哈桑盤腿坐着,陽光和石榴葉的陰影在他臉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給他聽,他心不在焉地摘着地上雜草的葉片。哈桑長大後,會跟阿裡和多數哈紮拉人一樣,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願地懷上他那天起,就注定要成為文盲――畢竟,仆人要讀書識字幹嗎呢?但盡管他目不識丁,興許正因為如此,哈桑對那些謎一樣的文字十分入迷,那個他無法接觸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給他念詩歌和故事,有時也念謎語――不過後來我不念了,因為我發現他解謎語的本領遠比我高強。所以我念些不那麼有挑戰性的東西,比如裝腔作勢的納斯魯丁毛拉和他那頭驢子出洋相的故事。我們在樹下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直到太陽在西邊黯淡下去,哈桑還會說,日光還足夠亮堂,我們可以多念一個故事、多讀一章。

  給哈桑念故事的時候,碰到某個他無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興,我會取笑他,嘲弄他的無知。有一次,我給他念納斯魯丁毛拉的故事,他讓我停下來。“那個詞是什麼意思?”

  “哪個?”

  “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我一臉壞笑地說着。

  “不知道,阿米爾少爺。”

  “可是這個詞很常見啊。”

  “不過我還是不懂。”就算他聽到我話中帶刺,他也是不露聲色地微笑着。

  “這麼說吧,在我們學校,人人都認識這個詞。”我說,“讓我看看,‘昧’,它的意思是聰明、機靈。我可以用它來給你造句。‘在讀書識字方面,哈桑夠昧。’”

  “啊哈。”他點頭說。

  後來我總是對此心懷愧疚。所以我試着彌補,把舊襯衣或者破玩具送給他。我會告訴自己,對于一個無關緊要的玩笑來說,這樣的補償就足夠了。

  哈桑最喜歡的書是《沙納瑪》(也譯《列王紀》),一部描寫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紀的史詩。他通篇都喜歡,他喜歡那些垂垂老矣的國王:費裡敦、紮爾,還有魯達貝。但他最喜歡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歡的,是“羅斯坦和索拉博”,講的是神武的戰士羅斯坦和他那匹千裡馬拉克什的故事。羅斯坦在戰鬥中,給予他的強敵索拉博以緻命一擊,最終卻發現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兒子。羅斯坦強忍悲恸,聽着他兒子的臨終遺言:

  若汝果為吾父,皿刃親子,名節有虧矣。此乃汝之專橫所緻也。汝持先母信物,吾報汝以愛,呼汝之名,然汝心難回,吾徒費唇舌,此刻命赴黃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爾少爺。”哈桑會這麼說。有時我給他念這段話的時候,他淚如泉湧,我總是很好奇,他到底為誰哭泣呢,為那個淚滿衣襟、埋首塵灰、悲恸難當的羅斯坦,還是為即将斷氣、渴望得到父愛的索拉博呢?在我看來,羅斯坦的命運并非悲劇。畢竟,每個父親的内心深處,不是都有想把兒子殺掉的欲望嗎?

  1973年7月某天,我開了哈桑另外一個玩笑。我念書給他聽,接着突然不管那個寫好的故事。我假裝念着書,像平常那樣翻着書,可是我說的跟書本毫無關系,而是抛開那個故事,自己杜撰一個。當然,哈桑對此一無所知。對他而言,書頁上的文字無非是一些線條,神秘而不知所雲。文字是扇秘密的門,鑰匙在我手裡。完了之後,我嘴裡咯咯笑着,問他是否喜歡這個故事,哈桑拍手叫好。

  “你在幹嗎呢?”我說。

  “你很久沒念過這麼精彩的故事了。”他說,仍拍着雙手。

  我大笑:“真的嗎?”

  “真的。”

  “太奇妙了,”我喃喃說道。我是說真的,這真是……完全意料不到。“沒騙我吧,哈桑?”

  他仍在鼓掌:“太棒了,阿米爾少爺。你明天可以多念一些給我聽嗎?”

  “太奇妙了。”我又說了一遍,有些喘不過氣,好比有個男人在自家後院發現了一處寶藏。下山的時候,各種念頭在我腦海炸開來,如同在察曼大道燃放的煙花。你好久沒念過這麼精彩的故事了。他這麼說。哈桑在問我問題。

  “什麼?”我說。

  “‘奇妙’是什麼意思?”

  我哈哈大笑,給了他一個擁抱,在他臉上親了一下。

  “幹嗎這樣啊?”他紅着臉,癡癡地說。

  我友善地推了他一把,微笑着說:“你是王子,哈桑。你是王子,我愛你。”

  當天夜裡,我寫了自己第一篇短篇小說,花了我半個小時。那是個悲傷的小故事,講的是有個男人發現了一個魔法杯,得知如果他對着杯子哭泣,掉進杯裡的眼淚會變成珍珠。可盡管一貧如洗,他卻是個快樂的家夥,罕得流淚。于是他想方設法,讓自己悲傷,以便那些眼淚會變成他的财富。珍珠越積越多,他越來越貪婪。小說的結尾是,那男人坐在一座珠寶山上,手裡提着刀,懷中抱着他深愛着的妻子死于非命的屍體,無助地将眼淚滴進魔法杯。

  入夜之後,我爬上樓,走進爸爸的吸煙室,手裡拿着兩張稿紙,上面寫着我的故事。我進去的時候,爸爸和拉辛汗邊抽大煙邊喝白蘭地。

  “那是什麼,阿米爾?”爸爸說,他斜靠在沙發上,雙手放在腦後。藍色的煙霧環繞着他的臉龐,他的眼光讓我唇幹舌燥。我清清喉嚨,告訴他我創作了一篇小說。

  爸爸點點頭,那絲微笑表明他對此并無多大興趣。“挺好的,你寫得很好吧,是嗎?”他說,然後就沒有話了,隻是穿過缭繞的煙霧望着我。

  也許我在那兒站了不到一分鐘,但時至今日,那依舊是我生命中最漫長的一分鐘。時間一秒一秒過去,而一秒與一秒之間,似乎隔着永恒。空氣變得沉悶,潮濕,甚至凝固,我呼吸艱難。爸爸繼續盯着我,絲毫沒有要看一看的意思。

  一如既往,仍是拉辛汗救了我。他伸出手,給我一個毫不造作的微笑:“可以讓我看看嗎,親愛的阿米爾?我會很高興能讀你寫的故事。”爸爸稱呼我的時候,幾乎從來不用這個表示親昵的“親愛的”。

  爸爸聳聳肩,站起來。他看上去渾身輕松,仿佛拉辛汗也解放了他。“這就對了,把它給拉辛汗。我要上樓去準備了。”他扔下這句話,轉身離開。在我生命的大部分時光,我對爸爸敬若神明。可是那一刻,我恨不得能扯開自己的皿管,讓他那些該死的皿統統流出我的身體。

  過了一個鐘頭,夜色更加黯淡了。他們兩個開着爸爸的轎車去參加派對。拉辛汗快出門的時候,在我身前蹲下來,遞給我那篇故事,還有另外一張折好的紙。他亮起微笑,還眨眨眼。“給你,等會再看。”然後他停下來,加了一個詞:太棒了!就鼓勵我寫作而言,這個詞比如今任何編輯的恭維給了我更多的勇氣。

  他們離開了,我坐在自己的床上,心裡想要是拉辛汗是我父親就好了。随後我想起爸爸,還有他寬廣的兇膛,他抱着我的時候,靠着它感覺多好啊。我想起每天早晨他身上甜甜的酒味,想起他用胡子紮我的臉蛋。一陣突如其來的罪惡感将我淹沒,我跑進衛生間,在水槽裡吐了。

  那夜稍晚的時候,我蜷縮在床上,一遍遍讀着拉辛汗的字條。他寫道:

  親愛的阿米爾:

  我非常喜歡你的故事。我的天,真主賦予你獨特的天分。如今你的責任是磨煉這份天才,因為将真主給予的天分白白浪費的人是蠢驢。你寫的故事語法正确,風格引人入勝。但最令人難忘的是,你的故事飽含諷刺的意味。你也許還不懂得諷刺是什麼,但你以後會懂的。有些作家奮鬥終生,對它夢寐以求,然而徒喚奈何。你的第一篇故事已經達到了。

  我的大門永遠為你開着,親愛的阿米爾。我願意傾聽你訴說的任何故事。太棒了!

  你的朋友,

  拉辛

  拉辛汗的字條讓我飄飄然,我抓起那篇故事,直奔樓下而去,沖到門廊。阿裡和哈桑睡在那兒的地毯上。隻有當爸爸外出,阿裡不得不照看我的時候,他們才會睡在屋子裡。我把哈桑搖醒,問他是否願意聽個故事。

  他揉揉惺忪的睡眼,伸伸懶腰:“現在嗎?幾點了?”

  “别問幾點了。這個故事很特别,我自己寫的。”我不想吵醒阿裡,低聲說。哈桑臉上神色一振。

  “那我一定要聽聽。”他拉開蓋在身上的毛毯,說。

  我在客廳裡的大理石壁爐前面念給他聽。這次可沒有開玩笑,不是照本宣科了,這次是我寫的故事!就很多方面而言,哈桑堪稱完美的聽衆。他全然沉浸在故事中,臉上的神情随着故事的情節變化。我念完最後一句話,他鼓起掌來,不過沒發出聲音。

  “我的天啦!阿米爾少爺,太棒了!”哈桑笑逐顔開。

  “你喜歡它嗎?”我說。得到第二次稱贊,真是太甜蜜了。

  “阿拉保佑,你肯定會成為偉大的作家。”哈桑說,“全世界的人都讀你的故事。”

  “你太誇張了,哈桑。”我說,不過很高興他這麼認為。

  “我沒有。你會很偉大、很出名。”他堅持自己的觀點。接着他停了一下,似乎還想說些什麼,他想了想,清清喉嚨,“可是,你能允許我問個關于這故事的問題嗎?”他羞澀地說。

  “當然可以。”

  “那好……”他欲言又止。

  “告訴我,哈桑。”我說。我臉帶微笑,雖然刹那間我這個作家心中惴惴,不知道是否想聽下去。

  “那好吧,”他說,“如果讓我來問,那男人幹嗎殺了自己的老婆呢?實際上,為什麼他必須感到悲傷才能掉眼淚呢?他不可以隻是聞聞洋蔥嗎?”

  我目瞪口呆。這個特别的問題,雖說它顯然太蠢了,但我從來沒有想到過,我無言地動動嘴唇。就在同一個夜晚,我學到了寫作的目标之一:諷刺;我還學到了寫作的陷阱之一:情節破綻。芸芸衆生中,惟獨哈桑教給我。這個目不識丁、不會寫字的哈桑。有個冰冷而陰暗的聲音在我耳邊響起:他懂得什麼,這個哈紮拉文盲?他一輩子隻配在廚房裡打雜。他膽敢批評我?

  “很好……”我開口說,卻無法說完那句話。

  因為突然之間,阿富汗一切都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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