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我有多愛你,時光它知道

第28章 無處說的遇見與告别(3)

  慢慢地,舒旻開始嫌他的屋子色調太冷、太空,于是自作主張地買來淡黃、淡藍、淡綠等各色清新溫暖的塗料,逼着他陪她将家裡重新刷了一次。

  有一次,他們正如漆似膠地在客廳纏綿,林越诤收養的那隻黑貓忽然很不滿地跳到桌子上,朝他們羨慕嫉妒恨地“喵喵”叫,失笑之餘,他們又去流浪動物救助站收養了一些貓貓狗狗回來陪它。

  當然,他們偶爾也舍得一起出街,這種時候,林越诤就不得不穿上舒旻用超少錢從網上淘來的情侶T恤,陪她參加各種活動:搖滾音樂節、古琴獨奏會、電影展……

  舒旻很喜歡看他穿棉布T恤的樣子,為了滿足自己的惡趣味,舒旻還專門給他定做了一副黑色細框平光鏡,逼他戴給她看。每當他換裝完畢,她總會忍不住貓一樣膩去他懷裡,笑眯眯地咬着他的耳朵奉承:“林總,您這樣真的好清純!”

  這種時候,惱羞成怒的林總便隻好用行動讓她見識下自己的不清純。

  然而那樣無憂無慮的雲上時光,終究有墜落到實地的一天。随着青歌賽開鑼,林越诤不得不忍痛舍棄彼此的厮守,帶着她輾轉于各種應酬,費心費力地幫她在各大媒體露臉。舒旻起先不肯要這些,但是有天他擁着她說,他喜歡看她在台上的樣子。

  一切以他喜歡為大,她便不再推拒。她像一隻埋頭在沙裡的鴕鳥,什麼也不去想,隻争朝夕地同他厮守。

  也不知道是因為他背後費了力,還是她的實力真的到位了,那年的大賽,舒旻輕松以高分博得頭籌,一時在學校裡引發各種飛短流長。

  周天晚上,舒旻鎖了屋子,坐公交回學校。早在她得獎那天,林越诤便送了她一輛名車代步,但她從來都不開。她不希望他們的感情裡,出現任何不純粹的東西。

  到學校時已近十點,因天冷的緣故,各條幹道上都沒了人,靴子踩在凍雪上發着刺啦的聲響。路過學校宣傳欄時,她刻意停下腳步,那裡還張貼着她喜獲大獎的紅榜,隻是紅榜上配着的照片上,她的臉不知被誰用煙頭燒成了一個黑洞。

  如今的她,不乏人指點,也不乏人嫉恨。美女牽扯上豪門的事情本就司空見慣,隻是相對其他人,她的成功來得大大太快,而那個過程,又太過滴水不漏,甚至連身邊最親近的人都沒聽見半點風聲,她就神不知鬼不覺地一步登天。因此,在世人眼裡,她就成了面目可怖的心計派。

  她面無表情地在那幅照片下站了好一會兒,攏了攏脖子上的圍巾,低頭往前方走。剛走到寝室樓下,身後一輛奔馳氣勢洶洶地擦着她停下,濺了她一身雪泥。奔馳門打開,先下來的隻是個穿玫紅晚禮服的背影,半截在車外,前半截卻在熱烈地同開車人吻别。

  舒旻快步錯開那個背影,噔噔噔上了台階,撩開簾子便往裡去了。一條走廊還沒走完,背後傳來高跟鞋“橐橐”敲擊地面的聲音,不緊不慢,不難想見身後人的妖娆風姿。

  “舒旻,不打算等一下我嗎?我可是大老遠就看見你了。”黎雨楓曼聲在她身後說。

  舒旻頓住腳步,在原地等她。

  帶着一股夾着酒味的濃香,黎雨楓腳步虛晃了一下,上前,一手搭在舒旻肩上:“怎麼不開你的車?你們這樣的女人怎麼會沒有車呢?”

  侵入舒旻眼裡的是一張描抹精緻的臉,烈焰紅唇上挂着笑,一雙狐狸眼裡卻透着冰冷。她從包包裡翻出紙巾,蹲下身,一邊幫舒旻擦着羽絨服上的泥,一邊用貼心的口吻抱怨:“什麼身份的人過什麼樣的生活,開得起寶馬何必擠公交?能濺别人一身泥又何必被别人濺?”

  不等舒旻開口,她唱獨角戲似的直起身子:“不過,像我這種段位的人又怎麼能理解你的巧妙心思?不明就裡的人看你穿得這麼寒酸臃腫,又是擠公交,又是素面朝天,再往你的成就上一看,搞不好會去給你立個牌坊。我這樣的就不同,一看就是二奶婊子樣了。段位不同,價位就不同,改天我真要好好向你讨教下,怎麼賣得不動聲色,怎麼賣得高人一籌。”

  舒旻甩開她的手,快步往前走,她卻不依不饒地跟在身後:“你真給我上了人生中最寶貴的一課,是你告訴我,學得好沒用,下得起苦功沒用,會傍男人才有用。舒旻,你何德何能,配拿一等獎?我從大一開始,沒有浪費過一天時間,時刻都在力求上進,練專業、學文化課、拜名師,我在上自習的時候,你在酒吧賣唱,糟蹋藝術。我在準備考研,東奔西走的時候,你在酗酒亂性,爛醉如泥地被人從酒吧送回來。可就是這樣的你,裝得多純潔無辜啊?裝着裝着,什麼都有了,大獎也拿了,郁老師的關門弟子也當了,下一步就是考黎光标的研吧?一邊青雲直上着還一邊苦大仇深着……”

  舒旻蹙眉,抿唇打開寝室大門,尹冬妮正在和隔壁寝室的一個女生聊得火熱,冷不丁見了舒旻,她們兩個都有些不自在。緊跟上來的黎雨楓蹬掉腳上的高跟鞋,随便找了個床躺下,睨着舒旻絮絮道:“多惡心哪你!你丫就是一徹頭徹尾的裝逼犯!”

  尹冬妮望了望她們,好一會兒才讪讪問:“她喝醉了吧?”

  隔壁寝的女生有眼力見地撤了。

  舒旻點點頭,默然脫掉自己的外套圍巾。

  尹冬妮雖與黎雨楓不對付,但還是倒了杯酸奶遞到她面前:“小楓,喝點奶解解酒吧!”

  “我沒醉!我就是惡心,哪裡都惡心!”黎雨楓騰地從床上站起來,指着舒旻說,“都是她害的,都是她害的。”

  就在這時,她的手機響了,她一把抓過手機,媚笑着對那邊說:“老公,我到了……我沒醉……想你!親一個……”

  說着,她赤着腳踉跄着往陽台上走,“啪”的一聲摔上陽台的門。

  剩下兩個人默默相對,寝室的氣氛一下子變得凝重起來。

  過了好一會兒,尹冬妮才說:“你别往心裡去,她喝醉了……你拿獎對她的刺激有點大,心裡不好想是正常的。”

  舒旻知道這一天的爆發遲早會來,三個月前,在“青歌賽”的後台,黎雨楓看見她那一瞬的眼神,她永遠都記得,那眼神像淬了毒的刀子,在她臉上淩遲着。後來,她和另外兩個學姐很快落了選,臨别時,她居然走過來跟舒旻握了握手,一字一句地祝福,一雙手卻因嫉恨而發抖。

  等到舒旻比賽拿獎回來,系裡早說她什麼的都有,連帶着寝室裡都換了天地,先是尹冬妮疏遠她了,再就是餘夢鴿。

  她們都曾是那樣期待她成功,但她現在真的成功了,她們卻又覺得她卑鄙下流、勝之不武。舒旻早就知道人性的複雜,對這些變化,她雖心中抑郁,卻從未流露出任何一絲情緒。

  倒是黎雨楓的轉變,讓舒旻難以面對,自責不已。從青歌賽铩羽而歸後,黎雨楓很快和相戀三年的男朋友趙宇分了手,然後傍着系裡一票有特殊背景的女同學,混迹京城的各種高級俱樂部,不遺餘力地釣着她所謂的金龜。

  這時,陽台上傳來手機“啪啦”墜地的聲音,黎雨楓抱着洗手台哇哇地吐了起來,一邊吐一邊含混而凄厲地叫着:“趙宇、趙宇、趙宇……”

  聽到這樣的聲音,舒旻的心驟然一縮,她的眸光漸漸沉暗下去,泫然看向陽台:“妮妮,我們也回不到過去了吧?”

  乍然聽見這個尖銳的命題,尹冬妮不知如何作答,表情尴尬地站在原地。

  陽台上,黎雨楓的哭聲越來越大。

  尹冬妮看了看舒旻,又看了看陽台,神情尴尬地笑了一下,然後拉開陽台的門,自顧去照顧她了。

  舒旻站在原地,忽然覺得整個世界變得很喧嚣,水聲、嘔吐聲、叫嚣的人聲、掙紮撕扯聲糾結在一起,漸漸地又遠去了,好像遠去到她世界的某個偏遠角落,和她再無瓜葛。

  繼尹冬妮、餘夢鴿從她生活裡撤離後,下一個就輪到了木人。

  木人離開北京前約舒旻去喝了杯咖啡,舒旻到的時候,遠遠看見他在翻一本雜志,雜志的封面,舒旻很熟悉,因為裡面有一篇關于她的大幅報道。

  半年不見,他變化很大,瘦削了,行止不見平日的放誕散漫。他穿着一件黑色襯衣,米色的西褲,袖口處齊整地挽着,顯得很精神。舒旻望着他,忽然想起這幾年,他們住在同一條老胡同裡,有一搭沒一搭的交往。那些交往太過瑣碎平淡,以至于這時候舒旻去回想,隻能想到他們就着零食一起喝酒的樣子,他沒正沒經地開她玩笑,她則攻擊他的小說賣不出去。等到喝醉了,她便孩子氣地龇着白牙朝他笑。他就則任勞任怨地彎腰背她往家走。

  木人用小銀勺攪着咖啡,好半天才自說自話般道:“不喝酒了,這回不喝了。其實我一開始就不喜歡喝酒。”

  是啊,他不但不喜歡喝酒,甚至是讨厭的,奈何她喜歡。

  靜了很久,舒旻輕輕歎了口氣,笑笑:“連你都要走了。”

  扪心自問,舒旻已經有近半年沒有好好見他一面了,因為她總覺得,無論什麼時候去找他,他都還在那裡。一個人因變數太小,便在旁人心裡失去了重量。如今,等他要走了,舒旻才覺得,原來他在她心裡,真的不止那麼重。

  “最近都隻能在電視上看到你和陸城南了……以前我們離得那麼近。”木人有些傷感地笑着。

  咖啡的香氣很濃烈,醺得舒旻眼睛有點發漲,她擡眼看他:“你打算去哪裡?”

  “攢了點錢,和一個朋友騎單車去歐洲。”他抿了下嘴唇,淡淡地說,“完了就回成都老家,開個雜貨店。”

  嗫嚅了下,舒旻問:“為什麼要走?”

  “因為沒前途。”他的聲音有些無奈,“寫作沒有前途,人生沒有前途,連對你的喜歡也沒有前途。”

  他揚手,打斷準備開口的舒旻:“我沒房子,沒車,沒錢,沒未來,來來回回隻會做那幾個菜,又沒勇氣把臉削好看點,我和你之間,既沒有一見鐘情又沒有青梅竹馬更沒有虐戀情深,這樣的關系,連一點說服力都沒有——可是我真的喜歡你。”

  舒旻忽然覺得眼前一片模糊,就像是近視的人冷不丁被摘去了隐形眼鏡。

  “我以前以為,有些人和事,如果無法擁有,遠遠看着也好,可是後來我發現,看着看着,就沒有了。”木人慢慢收起嘴角似有似無的笑,“所以我對自己說,不能再在這裡了。”

  他擡眼看見舒旻一副泫然欲泣的樣子,心裡有些不舍得,擡起手又落下,勉強笑着說:“舒旻,以後學着好好照顧自己,别對什麼人都掏心掏肺的,你這個人,優點缺點都是太耿。太耿太真的人,都容易受傷害。雖然沒見過你現在的男朋友,我還是祝你幸福吧——畢竟他能給你想要的一切。但要是哪天你想吃我做的回鍋肉了,就來成都找我,我的店名準備叫“步履不停”,你到時候一打聽就能知道。”

  舒旻低低地“嗳”了一聲,假裝不記得她曾和他提過,未來的生活藍圖就是和心愛的人一起,在某個小城市開一家叫“步履不停”的雜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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