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萬惡的封建社會
守在外面的羽林衛眼睛都沒有眨,欣賞了這一份活的春宮圖。
秦風回頭一看到這麼多人惡意圍觀他,一個個臉上的表情還那麼精彩,他臉上的表情更精彩,讓他感到尴尬的是,他沒有地方躲,手邊也沒有東西可以遮擋。
他的臉色迅速恢複了正常顔色,站在那裡,假裝很鎮定的說道:“怎麼,沒見過帥哥啊,都給我出去!”
羽林衛行了一禮,憋着笑,走了出去,那小宮女也想出去,楊剛喊道:“你,那個女的,你過來。”
他臉皮極厚,可被這麼多人看了,也是很尴尬的,隻能假裝不當回事,不過他需要這個小宮女幫忙,前面的傷疤他可以自己搓掉,後面的怎麼辦,總不能也自己挫吧,他随手将宮女身上的衣服拿了一件過來,遮住關鍵部位。
小宮女自然不知道“帥哥”是什麼意思,不過在她的心中,秦風已經與采花賊劃了等号,她想到了秦風昔日的“光輝事迹”,似乎也糟蹋了不少良家婦女,如今皇帝對這個大惡人如此看重,就算把她給糟蹋了,她隻能含着淚認了,還能有什麼辦法。
她低着頭走了進來,跪下,說道:“奴婢奉命伺候大人穿衣。”
“衣服先放在一邊,把門關上。”秦風郁悶的說道。
小宮女心中一沉,心想還是逃不過毒手啊,隻得含着淚去關門。
門關上以後,她就站在門口,不敢過去。
秦風繼續在鏡前奮鬥,見身後沒有動靜,回頭說道:“你還愣在那裡幹什麼,還不過來!”
過來,在鏡子前?這個惡人竟然喜歡這種口味,自己竟然會被這麼一個人給……
小宮女頓時覺得生無可戀啊,她走到秦風的身後,将眼睛閉上,準備接受秦風的暴虐。
“快,動手啊!”
這個畜生,竟然讓她先動手,還有比這種人更加的禽獸的人麼。
小宮女咬着牙,從頭發上拿下一根發簪,她決定了,如果這個禽獸真要亂來,她就算自殺,也不能便宜這個禽獸的。
秦風轉頭一看,看到宮女拿着發簪,雙眼含淚,一副要将他千刀萬剮的樣子,他還能不知道這宮女心裡想得啥。
宮女見秦風轉頭,連忙推後一步,将簪子對準自己的脖子,惡狠狠的說道:“你别過來,你要是強迫我做那種事情,我就算死了,也不放過你。”
嗯,表情兇狠,語氣惡毒,這要是放在電視劇裡,拿個影後什麼的也不算什麼,可這用自己的死逼迫秦風,有用麼?
秦風無奈的說道:“如果我真要對你意圖不軌,剛剛你在我的身後,應該對我的太陽穴上來一下,哦,你可能夠不到,最少在脖子上來一下,這樣我肯定死翹翹,自然不能對你做什麼了。”
“你……你和說這些幹什麼,我怎麼敢殺你,殺了你,我全家都要死。”
萬惡的封建社會啊,不過秦風喜歡,要不是宮女害怕全家被殺,估計他已經死了,他可不是那個武功蓋世的秦風,可不會聽風辯位躲避人背後的襲擊。
他歎了口氣說道:“你這腦子想什麼呢,看到我身上的傷疤了沒有,後面的那些,我夠不到,你幫我全部給搓掉!”
秦風示範了一下,宮女親眼看到那些疤痕這麼輕輕一搓,竟然被搓掉了,要不是她親眼所見,她根本不會相信。
秦風剛送進來的時候就是她照顧的,身上的傷痕都多恐怖,她是親眼所見,可這才短短的三天竟然全都好了。
她走到秦風的身前,輕輕用手一搓,果然,傷疤掉落下來,下面,那是雪白的肌膚,好像初生嬰兒一樣光滑,讓她嫉妒。
秦風見狀說道:“現在你相信我對你沒有惡意了吧?”
宮女點點頭。
秦風指着宮女手上的發簪,宮女立馬将發簪插在頭上。
秦風轉過身,宮女小心的替他除去身上的疤痕,那涼涼的小手在他身上劃過,還别說,非常的舒坦。
萬惡的封建社會啊,我喜歡!
疤痕清理幹淨以後,在宮女的幫助下,秦風将衣服穿上,這些衣服很麻煩,又是小衣又是外衣,又是袍子的,如果不是這個宮女幫忙,秦風還真穿不好衣服。
這下好了,以後估計要變成飯來張口衣來伸手的糜爛生活,不過沒關系,這種生活越多越好,不過有個前提,就是他不能死。
可惜啊,這宮女是皇帝的,不然帶回家去,天天這麼伺候着自己,也是舒服的。
秦風一想到家,神情就有些黯然,來到這個陌生的世界,他還有家麼?
這個天下第一大惡人也許有家人,不過肯定不是他的家人了,以後的路,以後再說吧。
衣服剛穿好,皇帝賜給他的禦膳就來了,秦風原本以為是什麼山珍海味,誰知道,很簡單,要麼是烤肉,要麼是煮肉,連一盤炒菜都沒有。
在大秦,鐵器那是戰略物資,隻能用來打造兵器,怎麼可能用來做鍋,一般來說,煮東西用的是銅器。
可是銅器太軟,做出來的鍋都太厚,隻合适煮東西,根本不适合炒菜,所以炒菜根本還沒有出現。
大秦的食物主要以烤和煮為主,秦風早就餓了,也不管是什麼,抓起來就吃。
不得不說,能夠做禦廚的人手藝确實不錯,不管是烤還是煮,味道都很好,在配上一壺酒,真是快活似神仙啊。
滿滿一桌子的菜,隻有秦風一個人吃,宮女在一旁伺候着,時不時的割下一塊烤肉,放到秦風的碗裡,或者為秦風倒上一杯酒,這讓秦風有些不好意思。
秦風說道:“你餓不,要不要一塊吃點?”
宮女微微有些詫異,從來沒聽過主子吃飯還邀請下人一起吃的,現在不僅有了,這樣的人還是一個惡人,簡直有些匪夷所思。
她恭敬的回答道:“奴婢謝過大人,奴婢不餓。”
秦風看到宮女羸弱的樣子,猜到這宮女恐怕是不敢吃,他也不勉強,一會功夫,一大塊肉下肚,喝了幾口酒,肚子舒服了很多。
這酒度數不高,卻非常的好喝,遠比他那些茅台、五糧液要好喝多了,喝慣這種酒的人,想必喝不慣那種度數高的烈酒吧,讓他感到疑惑的是,也不知道以前那些穿越小說作者為什麼一寫到穿越到古代就要賣酒,還是那些度數極高的烈酒,而且那些古人一個個還興高采烈的買着。
根本就是兩種類型好不好,古人怎麼可能一下子接受,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