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箫季雲默默的聽着,也不吭聲。
魏玉則是一臉擔憂的看着宋暖,暖暖姐好像也才不滿十七歲,她都成親三個多月了,也不知道有沒有好消息了。
清風明月也是欲言又止的看着宋暖,她們都是婢女,自然是不可能過問小姐的閨房之事,聽着箫母的話,心裡又擔心的緊,眉頭都能夾死蒼蠅了。
宋暖将點心拿給他們,“這是我在點心店買的點心,你們嘗嘗看味道怎麼樣?”
“小姐……”
明月喊了一聲,宋暖卻是笑着說道:“怎麼了你們,看起來一個個的都不開心的樣子?”
說着,她從懷裡摸出她早就是買好的銀手镯,直接拉過清風和明月的手,給她們一人戴了一個。
而那一對小的,則是給了魏雲。
“小姐,您這是做什麼?”清風明月看着手腕上的銀手镯,就想要取下來。
“這手镯上面有鈴铛,之前胡凱那事我還記着,若是有什麼事,這鈴铛關鍵時候也可以招來人。”
聞言,清風明月濕了眼眶,“小姐……”
“行了,把眼淚憋回去,在我的心目中你們都是我的家人,你們對我好我都知道,所以下次别再哭唧唧的,要是真的那麼感動,那就好好的,隻要我們可以在一起,日子總會越過越好的。”
宋暖說完這話,又看着箫母,“娘,您不會怪暖暖沒有給您買吧?”
箫母摸着她的臉,笑着回答:“娘明白你的意思,清風明月是未婚女子,魏雲又還小,娘不是不谙世事之人。”
聞言,宋暖抱住了箫母,偷偷的從衣袖裡拿出在淘寶買的梅花銀發簪,插在了她的發髻上。
“娘戴上這個發簪,果然好看極了。”
箫母摸了摸自己發髻上的發簪,眼眶瞬間就紅了,“你這丫頭……”
“還有小玉的……”宋暖在懷裡掏出一個竹節形狀的銀手镯,戴在了魏玉的手上,“戴好了,弄丢了我可會心疼的。”
“謝謝暖暖姐……”
魏玉聲音哽咽的說道:“謝謝伯娘,謝謝箫姐夫,也謝謝清風姐姐,明月姐姐,你們對我和小雲的好,我都記得。”
一直不愛說話的魏雲此時也看着他們,“謝謝暖暖姐,謝謝伯娘,謝謝箫姐夫,謝謝清風姐姐和明月姐姐。”
每一句的謝謝,都是發自内心的。
箫季雲看着娘親從一開始的欣慰到後面喜悅的難以自持,心裡也是百感交集。
從前家裡隻有他和娘親,他每日除了上山就是在家做飯,做雜事,母子之間自然是很深的感情,隻是他平日裡話不多,母子之間也很少有話聊。
可自從宋暖嫁過來後,娘親的身子好了,人也肉眼可見的開心起來。
這三個多月,他感覺自己好像是在做夢。
突然,魏玉對着宋暖問:“那暖暖姐你給姐夫準備了什麼?”
“是啊小姐,你給姑爺準備了什麼?”明月好奇的問。
箫季雲則是滿眼期待的看着宋暖,眼神裡隐隐的有些光芒。
宋暖紅着臉,從懷裡掏出一對黃金的素圈戒指。
箫母率先反應過來,“這是戒指吧,在村子裡确實沒有這樣的說法,但在雁城好像有成親以後戴戒指的說法。”
說完,她用手肘撞了撞箫季雲,“還愣着做什麼,給暖暖戴上啊!”
箫季雲反應過來,拿着那個小一圈的戒指,猶豫着不知道該往哪隻手指戴。
宋暖主動把無名指翹了起來,箫季雲反應過來後,馬上把素圈戒指戴在了上面,然後在所有人的注視裡,宋暖把男戒戴在了箫季雲的無名指上。
剛剛好的素圈戒指戴在兩人的無名指,顯得手指越發的修長好看。
宋暖被盯得臉頰發燙,馬上說道:“做午膳吧,我我看看大棚裡的蔬菜怎麼樣了。”
說完,她落荒而逃。
箫母給兒子使着眼色,他也跟了過去。
其他人自然是不可能會去做電燈泡,聽到身後有腳步聲,宋暖身子繃得筆直,就聽箫季雲在身後開口了,“這些東西原本應該是我買給你的,嫁給我,讓你受委屈了……我……我以後會努力掙錢,成親時候沒有給你買的,我以後都補給你。”
宋暖唇角噙着笑,“那你要記得你現在說的話,以後可别忘記了。”
“我不會忘的……”箫季雲急急的說道。
“我知道了。”
宋暖蹲着身子在看冒出頭的青菜和其他菜苗,開口說道:“這些菜苗要全部移植,不然擠在一起會浪費。”
“好。”
箫季雲看着宋暖數着綠油油的青菜,開口問:“這些都是什麼青菜?”
宋暖是有放種子的名字,指着那一塊塊的地說道:“這是大白菜,這是小青菜,奶油小白菜,包菜,生菜,蔥,菜心,菠菜,西紅柿,韭菜,小香芹,莴筍,雞毛菜,蘿蔔,土豆,胡蘿蔔……”
她如數家珍的說着,箫季雲則是暗暗的記下。
他果然還是在這鄉野的地方困的太久,已經不知道外面都有些什麼稀奇玩意了。
想到娘親的囑托,還有小時候發生的事,箫季雲原本燥熱的心,又慢慢的冷卻下來。
他對着宋暖問:“暖暖,你以後想去京都住嗎?”
“不是很想,但以後的事情誰也說不準,我還是覺得不要靠京都太近了吧,但如果以後有機會都城做生意,我覺得還是可以的。”
說着,宋暖看着箫季雲,“怎麼突然問起這個來?”
“我就随便問問,我看很多人都向往京都。”
“京都是天子腳下,向往的人多也是正常,我們這裡離着京都也就兩日的路程,如果你想我們可以去那邊玩,但如果是想要在那定居,我覺得不大行得通,京都物價太高,我們那麼多人過去估計得喝西北風。”
最重要的還是原主的親爹打算在那定居,宋暖不是很想過去湊熱鬧。
若是原主的親爹真的愛惜這個女兒,也不至于她嫁過來三個多月都沒過來看一眼,說到底,嫌棄原主丢了宋府的臉,所以想趕緊去京都定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