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幹媽,您是知道的,這種事情不是說我想,奶奶和叔叔嬸嬸他們就一定願意,再說了,一大家子人,若是沒一個賴以生存的手段,去京都,也過不下去的。”
從頭到尾,宋如霜都沒有産生過依賴林冰的想法。
她這樣小的年紀,就已經如此通透了。
林冰一下子也冷靜了下來。
宋家這麼多人,真的都要去京都生活,自己又能照顧到幾時呢?
她突然清醒過來。
自己快三十歲的人了,思想境界竟然還不如一個孩子成熟。
這讓林冰多少有些哭笑不得。
“确實是我将這件事想的太簡單了,段姐姐,是我的不對,倒是我白活這麼多年了。”
段丁蘭連忙擺了擺手:“小林妹妹說的這是哪裡話?你全然是好心,我和小七又怎麼可能感受不到呢?隻是,去哪裡也不是一句話就能決定的事情,依我看,還是聽小七的。”
對這個事兒,林冰沒有任何反對意見。
她是覺得宋如霜很成熟,已經遠遠超過普通的成年人了。
别說是段丁蘭想要依靠她,自己都時常會冒出這樣的想法來。
不過,林冰并沒有因此而覺得有什麼不對的。
隻當宋如霜就是比一般的孩子要更加聰明一些。
……
宋如霜沒有想到的事情是,徐嬌居然會主動來找她們。
剛進了别墅,徐嬌的視線就止不住到處亂飄。
能看得出來,她很是豔羨這樣的居所。
看向段丁蘭的目光,也透露着一些不同尋常得怪異。
林冰并不在家裡中,這也是徐嬌能進入這裡的原因。
“你有什麼想說的,就趕緊說,然後趁早離開。”
面對小三,段丁蘭自然不會有什麼好脾氣。
徐嬌倒是挪揄得看了她一眼,莫名得來了一句:
“姐姐倒是好福氣啊,難怪當時放手那麼快,原來是勾……攀附上了更好的高枝啊?”
她未說出口的話,不用說明都知道她想說的是什麼。
段丁蘭的臉色登時就變了難堪了幾分:
“你少在這裡胡說八道!”
徐嬌嘴巴一撇,無非是覺得,段丁蘭是在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為敵對的兩個人,看到對方過的好,她自然是心氣不順的。
“不過是說了一句實話,有必要這麼生氣麼?你如今能住在這種地方,難不成還能是你自己買的?”
徐嬌對此嗤之以鼻。
一副将宋如霜已經完全看透的神情。
她這态度來的古怪,段丁蘭氣得臉頰通紅。
偏生她又是一個不善言辭,不會據理力争的人。
由此,面對徐嬌的盤問,她連一句話都有些說不出來。
關鍵時刻,宋如霜從樓上蹦跶着走了下來。
方才她說的那些話,宋如霜是聽了一個一字不差。
一開始,她沒打算搭理這個徐嬌的。
結果她實在是有些欺人太甚。
宋如霜自然不會任由她欺負她娘,是以,她從樓上走了下來。
要她說,她娘還是太要t臉了一些。
對付徐嬌這樣不要臉的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比她更不要臉。
段丁蘭做不到的事情,那就讓她來吧。
“是不是我娘買的,和你有一點關系麼?怎麼,搶了别人的男人,還想要來搶别人的房子麼?”
徐嬌一頓,視線轉向宋如霜。
她這話說的一點餘地都不留。
也不像是她這個年紀會說出來的話。
所以,這攻擊力強的徐嬌一時半會兒的還沒能反應過來。
過了一會兒,她的臉色突然變了變。
大概是想起了什麼不太美好的回憶。
對宋如霜,她還是有些忌諱的。
“不管怎麼說,我都是你的長輩吧?你就是這麼跟長輩說話的?”
宋如霜眨了眨一雙無辜的大眼睛,慢慢悠悠得說道:
“長輩确實應該尊重,但你好像不是長輩呢。”
“姐姐,真不是我針對您,您看看您這個孩子養的,說話可真是難聽。”
徐嬌的厚顔程度,遠在宋如霜預料之外。
她自己送上門來,隻顧着欺負别人,别人要是回敬她一句,她就覺得别人是在欺負她。
段丁蘭臉色沉重,沒好氣得回怼了一句:
“我家小七對什麼人,自然就說什麼話。”
徐嬌在心裡罵了幾句,面上倒是不動聲色。
“我方才不過是說笑的,姐姐和小七也太小家子氣了,不管怎麼說,咱們也算是一家人了,開兩句玩笑,就不管不顧的罵起來了?”
徐嬌在宋如霜這兒,算得上是個劣等的綠茶婊。
時而臉皮厚,時而不要臉,随時切換。
奈何情商太低,能叫宋如霜清楚的知道她在想什麼。
因而低劣。
“徐嬌,你若是再不說你是來做什麼的,我們就要關門放狗了哦。”
還真别說,這别墅後頭,還真有戶人家養了狗的。
若是徐嬌不信邪,她還真是可以去借來吓死她。
徐嬌的臉色陰晴變幻幾番,給自己做了一陣心理建設,方才再度開口說道:
“我來找,是聽說,案子判下來了,人既然已經抓了,我勸你們見好就收,不要去思索所謂的不屬于你們的東西。”
宋如霜一開始還有些沒聽懂。
但是轉念一想,好像就明白了她是什麼意思。
現在屬于徐嬌,在法律層面卻屬于自己的東西,除了财産,好像也沒别的東西了。
這樣一想,事情好像也能說的通了。
難怪徐嬌會突然湊上來。
她們之間明明隔着不少恩怨,她還能舔着臉上前。
也就隻有一個可能。
錢。
根據法律判處,宋老六被沒收的财産,都會交由她這個兼受害者的親生女兒。
可以說,徐嬌若是沒來打擾她們,宋如霜不一定能記起這件事來。
不過,徐嬌既然提出來了,宋如霜就不會輕易的讓她得償所願。
想要吞掉原本不屬于她的東西,從而來她娘面前陰陽怪氣。
宋如霜可不慣着她這臭毛病。
“懂法律麼?”
徐嬌的表情有些迸裂。
宋如霜再度詢問道:
“隻要是華國公民,就必須要遵守法律規定,要不然,就是犯法行徑,你不是自诩城裡人,高文化麼?不會不懂這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