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女生 都市言情 炮灰原配看到彈幕後,離婚躺赢了

第119章

  【原配不是孟建軍的孩子?劇情中提過嗎?】

  【這個劇情都歪到什麼程度了。】

  【那晚晚是誰的孩子?孟建軍知道嗎?好慘啊,媽沒了,現在爸也不親爸。】

  【不是親爸更好吧,這樣就能徹底和孟建軍撇清關系了。】

  孟晚怔怔地站在原地,聽着佟老娘的那些話,一時間不知該說什麼。

  她竟然不是孟建軍的女兒?

  孟晚忍不住看向孟建軍,他沒有反駁,看着應該是早就知道。

  亦或者,從入贅葉家開始就知道。

  有些吃驚,也有怅然,唯獨沒有傷心。

  父親這個角色在她生命中本就無足輕重,有沒有都一樣。

  段小潔握着她的手,擔憂地看着她。

  “你沒事吧?”

  孟晚微微一笑,“沒事。天色已晚,大家都回去吧,别在外面逗留了。”

  見她不像是強顔歡笑,段小潔心裡才放心了幾分。

  “要我送你回家嗎?”

  孟晚失笑,“我比你還年長幾歲,你在我眼裡還是個孩子呢,怎麼好讓你送我。”

  段小潔覺得自己被她小看了,嘟囔:“我才不是孩子呢。”

  “好了,快回家吧,今天多謝同學們,改日我請你們吃飯。”

  段小潔擺擺手,“小事,那你路上注意安全。”

  孟晚和他們打過招呼,也沒有直接回家,而是在外面閑逛了一會兒。

  她還沒把自己身世這個問題消化完,心裡平添幾分愁緒。

  沿路走到了亭山公園,她在這邊坐了一會兒。

  她心裡有事的時候就喜歡來公園發呆。

  剛坐下不久,便捕捉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

  現在日落黃昏,天色漸晚,公園這邊人少,都回家吃飯去了。

  孟晚坐在長椅上,又穿着黑色衣服,不仔細看還真察覺不到她。

  而不遠處的兩個人,其中一人是江珊,摟着她上手的男人,孟晚覺得有些眼熟。

  但想了一會兒,卻實在想不起自己在哪裡見過。

  江珊從一開始掙紮,後來被男人哄住,手上的幅度小了,由着他親嘴。

  這個男人,年紀怎麼都得有四五十了。

  江珊和這樣一個老男人混在一起,江行恺知道嗎?

  孟晚故意咳嗽兩聲,站了起來。

  “江珊!”

  聽到自己名字的江珊,慌慌張張推開了陶向陽,站起來四處張望。

  等目光觸及到孟晚,臉色大駭。

  陶向陽年長她幾十歲,自然不慌,反而摟住她的肩膀安慰。

  “怕什麼。”

  江珊咬着唇往他身後躲,“她是我大哥的老婆!”

  陶向陽看向孟晚,光線昏暗,勉強能看清對面是一個豐腴的女人。

  “既然如此,那我們就回去吧。”

  孟晚沒再多管閑事,說到底她現在和江珊沒關系,沒有立場管她的事。

  她轉頭走出公園,覺得這件事應該和江行恺說一聲。

  剛回到樓下,便見江行恺大步走來,步伐急促。

  “你跑哪兒去了!”他怒喝一聲。

  孟晚心裡還裝着江珊的事,剛張口,便被他吓了一跳。

  看着她迷茫的神色,江行恺一顆心落到了實處。

  “我聽說孟建軍去找你了。”

  還聽說了孟晚不是孟建軍親生女兒這件事。

  擔心她難受,連忙跑過來。

  結果孟晚不在家,他滿心焦急,在附近轉了兩圈,都沒看到她的身影,差點想去派出所報警。

  “我去公園坐了一會兒,孟建軍是來找我了,但他的事影響不了我。倒是你妹妹江珊……”

  “江珊怎麼了?”

  孟晚說道:“我看見她和一個男人抱在一起,那個男人起碼得有四五十歲了。我覺得他有些眼熟,但又想不起他是誰。”

  這種明明見過,卻又想不起來的感覺實在難受。

  江行恺暫時把這件事壓在心底,拉着她進屋。

  “你吃東西沒有?”

  孟晚搖搖頭,她想事情呢。

  江行恺不滿地看了她一眼,“請個保姆吧?”

  至少每天回到家有飯吃。

  孟晚道:“我這裡住不下。”

  今天周五,孟雲一般回家住。

  等到了周末晚上,她就會過來。

  總共就兩間房,保姆來了也住不下。

  等參加玩高考,孟雲要上大學了,自然就會搬出去,到時候請保姆也來得及。

  江行恺打開冰箱看了一眼,裡面添了一些菜,還有肉。

  “我給你做個飯?”

  孟晚本身不怎麼擅長廚藝,隻有偶爾會下廚。

  聽到他說做飯,有些吃驚。

  “你會嗎?”

  江行恺拿了一把蒜苗,兩個番茄,五花肉和兩個雞蛋。

  “等着吧。”

  孟晚看着他像模像樣,忍不住走到廚房門口看着。

  “你真會呀?”

  “我之前在深市混的那些年,都是自己做飯。”

  後來生意做大,實在沒空下廚,基本都在外面解決。

  孟晚就坐在廚房門口,看着他在裡面忙前忙後。

  這個畫面很陌生。

  孟晚突然覺得,自己過去喜歡的江行恺,自以為的一往情深,其實非常片面。

  她和江行恺真正相處的時間不長,對他更是了解甚少。

  少女時期的春心萌動,多膚淺呀。

  “當年去深市之後,你在那邊幹什麼呢?”

  那時候的江行恺,才是真正的一窮二白。

  隻身前往特區,背井離鄉,怕是過得很艱難。

  江行恺手上動作不停,聽到她的問題,想了一下。

  “一開始到那邊,才發現做生意沒我想的那麼簡單。我一個外地人,沒有關系寸步難行。就連邊防證都沒辦,偷溜進了特區,被人抓到打了一頓,關了幾天才放出來。”

  孟晚一怔,腦海中突然浮現二十出頭的桀骜少年模樣。

  他再怎麼會打架,一個外地人,也沒辦法和當地人叫闆。

  “跟我一起關進去的,有個男人叫金哥,在羊城有些小勢力,雇我出去後給他當打手。在他身邊幹了幾個月,摸清了那邊的情況,我才自己出來幹。”

  給金哥當打手的那段時間,也是認識于萬川的時候。

  說句不誇張的話,他和于萬川真的是過命的交情。

  “那時候就開始建房子了嗎?”

  江行恺笑了聲,語氣輕松:“建房子需要很大的本錢,我幹過很多事,去碼頭搬貨,去工地扛水泥,能賺錢的都幹過。”

  但這些都不賺錢,後來他跑去給人開貨車。

  一開始是單純給人送貨,後來發現帶貨能賺錢,便自己想辦法租了一輛貨車,自己拿貨賣,還幫忙送。

  送貨也不是一件輕松的事,經常能在荒郊野外遇到搶劫的,他還被人砍過好幾次。

  江行恺拉起衣服,給她看背上的疤。

  這一道疤,幾乎貫穿了整個背部。

  他現在是學會了,逞什麼強,該示弱的時候就得示弱,在老婆面前裝可憐又不是什麼丢人的事。

  真正賺到第一筆起始資金,是通過金哥的關系,拿到了一批走私截獲的電視機。

  拿下這批貨需要的本錢很大,但有金哥作保,讓他直接把貨拉走了。

  這批貨倒賣出去,說是一夜暴富也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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