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盛世
從舅舅家逃也般地出來,李旭才發現自己無處可去。
附近幾個莊子裡同齡的少年本來就少,家境寬裕些的,早就去學堂讀書了。
家境困頓些的,則要跟随長輩下地當半個壯勞力用,或自墜身份,去店鋪裡做學徒給自家省一份口糧。
此時正是上午,除了縣城裡的潑皮無賴,誰也沒有大好光陰可浪費。
信馬由缰地走了一會兒,李旭有了一個好主意。
快速跑回了自己家,把青花騾子牽回牲口圈裡,上好草料清水,然後跑到廚房,胡亂找了些幹糧填肚子。
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長衫脫掉,換上一身麻布短衣。
然後拿起昨日舅舅贈送的弓,抓了半壺平素習射用的箭,興沖沖地奔莊外大青山而去。
上谷地方百姓胡漢混雜,民風彪悍。
此刻天下承平沒多久,大姓人家還保留着讓族中少年子弟學習刀劍、射藝的習慣。
一旦族中那個少年在軍旅中混出些名堂來,整個家族的勢力都會跟着突飛猛進。
即便不能陣前博取功名,土匪前來打劫時,族中長者也可以組織起他們保護家園。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
傳說中百步穿楊的本事沒有,五十步以内十發七中還是有些把握。
偶爾撞一回大運,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脫兔的奇迹也曾經發生過。
隻是他今天運氣實在差,二十餘支箭射出揀回,反複使用,最後幾乎射脫了羽,也沒射得半個活物。
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價值高達三吊錢的“寶弓”用起來非常吃力,很難拉滿不說,弓臂處還總是微微震顫,總是把好不容易瞄準的羽箭弄歪。
隻射了半日,素來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兩膀發軟,手指頭也磨脫了一層皮。
若不是心疼此弓數千文的身價,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把弓背砸在石頭上當劈柴了。
眼看着太陽在樹梢頭已經西斜,李旭隻好垂頭喪氣往山下走。
大青山綿延數百裡,天黑後時常有猛獸出沒。
一個人上山打獵,他可不敢耽擱得太晚。
正走着,忽然聽見樹叢裡亂草沙沙作響,擡眼望去,一隻肥碩的狍子從左前方三十步處急奔而過。
這麼好的機會李旭怎肯放過,全身的疲勞頓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個全滿。
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般向狍子射去。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雖然快,卻很少做急轉彎。
也是李旭時來運轉,那箭噗地一聲,端端正正從狍子後腰下射入,深入兇腹。
“哞!
”急速奔跑的狍子發出一聲哀怨的長鳴,緩緩倒地。
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跑上前。
此時正值秋初,山林裡的野味攢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
如此大一頭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棧中,保準能擔當小半月的招牌菜。
把狍子身上的皮剝下賣給大戶人家做靴子,少不得又要賺上二三十文。
正當他彎下身去,準備拖那狍子前腿的當口,猛然間心頭傳來一陣惡寒。
李旭猛然擡頭,隻見樹林中緩緩走出一頭毛驢大小的野狼,綠幽幽的雙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
”李旭吓得大叫一聲,趕緊挺直了身體,彎弓搭箭。
雖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個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護得周到,少有獨自上山打獵的經驗。
這麼大的野狼他聽都沒聽說過,更甭說正面遇到了。
與狼相遇,最忌轉身而逃。
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誰都熟練,危急時刻,手裡的弓卻不肯聽從使喚。
羽箭在弓弣上亂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腦袋。
眼看着野狼一步步走近,馬上要附下前肢。
李旭吓得魂飛魄散,脫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勢若流星般從惡狼頭頂擦過,“噗”地一聲入地半尺。
那畜生亦是吓了一跳,嘴巴間發出一聲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兩扒,淩空跳起來,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顧不上瞄準,抽出箭來,一拉即放。
箭一離手,随即棄弓,從腰間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閉着眼睛亂揮。
揮舞了半晌,既沒感到身體疼痛又聽不見野狼動靜,即将跳出嗓子眼兒的心髒稍稍回落,鼓起勇氣把雙眼偷偷張開一條小縫兒,模模糊糊地看見地面上多了一條長長的皿迹,那頭驢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無影無蹤。
直娘賊,給小爺爺玩什麼鬼把戲。
李旭大聲喝罵,前沖幾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樹下,背靠着樹幹,以刀護頸,猛地轉過身來。
出乎他的預料,惡狼并沒如傳說中繞到他身背後在他轉頭的一瞬間偷襲。
偌大林子間,除了落日投下的陰影外再無一物。
秋蟬聲在樹枝上間或相聞,夾雜于其中的,則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無論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揮刀亂舞居然能把一頭惡狼吓逃了。
提着刀四下轉了幾個圈子,直到踩上了地上的角弓,才相信自己的确已經化險為夷。
恨恨朝誤事的角弓上吐了口吐沫,擡腳欲将其踹碎。
方擡起腿,笑了笑,又慢慢地将腳放了下去。
“這東西值三吊錢呢?
”李旭愛惜地把這把差點讓自己送了命的“寶貝”撿起來,插回背後的弓囊裡。
“改天做價四吊賣給張家小五,反正他從來射不準箭!
”
回頭再看那頭狍子,早已死得透徹了。
從肚腹箭傷處流出皿已發黑,蔓延着在地上淌了一大片。
這番看得仔細了,才發現狍子後腿上有一處深可見骨巨大的傷疤,顯然是被那頭惡狼所傷。
即便李旭不用箭射它,用不了多久,它也要皿盡而亡了。
“原來那畜生怨我搶了它的美食,怪不得找我拼命!
”李旭這才明白為什麼自己剛射翻了狍子,就引出一頭惡狼來。
想想剛才九死一生的危險,心髒兀自上下亂跳。
山風吹過,渾身上下不覺毛孔發緊。
伸手一摸,原來衣服早已被冷汗濕透了,濕漉漉地貼到了身上。
眼看着日頭将落,李旭不敢再耽擱,走到狍子身前,試圖将它扛上肩膀。
雙臂晃了晃,又無力的垂下。
全身筋骨無處不酸軟,居然再使不出半分力氣來。
“莫非那惡畜算到我無法扛獵物下山,所以才不跟我争麼?
”李旭心中暗自叫苦,這裡是大山深處,指望有人來幫忙,那是萬不可能。
向了片刻,急中生智,揮刀砍了幾根樹杈、葛藤,做了個爬犁。
把狍子的屍體一點點滾到爬犁上,用葛藤一端樹爬犁,一端搭在自己肩頭。
“嘿!
”李旭大喝一聲,邁步前行。
樹爬犁被扯得咯吱生響,順着他的牽引,緩緩向前滑動。
跌跌撞撞走了幾步,李旭感覺腳下野草不住打滑。
低頭看去,發現綠草上有一條皿迹斜斜向上,遙遙地指到遠處的密林裡。
“莫非我慌亂中射出那箭傷了那畜生?
”李旭驚詫地想。
好奇心一起,身上又恢複了幾分力氣,心頭也覺得不那麼虛了。
膽子壯起來後,貪婪地打起了野狼的主意。
禽獸在春秋兩季換毛,一季脫絨,一季生絨。
所以秋天的野獸皮毛最值錢,那麼大一張狼皮,兩石麥子都不換。
想想拖了狼皮回去後母親的笑臉,李旭膽子越發大了起來。
找了些樹枝将狍子蓋好,倒提着護身短刀,順着皿迹追了下去。
大約追出兩裡山路,在一塊凸起的石壁下,李旭發現了一個洞口。
惡狼留下的皿迹到此已經變淡,卻斷斷續續地灑入山洞深處。
李旭側着身子,把身子貼上石壁。
一手舉刀,另一支手揀了塊石頭丢将進去。
石塊在山洞中跳蕩有聲,卻沒有什麼野獸被驚出來。
李旭在山洞口蹲了片刻,聽不到裡邊有什麼粗重的呼吸聲,橫了橫心,大起膽子摸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