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二回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屬于神居時代的風,并不是無工業時代想象之中的那樣清新自然,相反,在這種久未落雨的時候,帶有沉悶的土腥味兒和各色不敢細想的奇怪味道。
這個時代判斷貴族階級很容易,幹淨,圓潤,白皙。
像陳清平這樣甯可晚上啃幹餅也要洗澡的潔癖派,本來長得就白淨可人,每次輪到他的班引車賣漿,生意總是更好幾分。
不少人都會腦補,這是一位落難的公子,譬如公子清平之類。
老周嘲笑他,再這樣下去,他就會變成桃漿西施。
遇上小旱,桃漿都跟着漲價了。
宋城之人似乎并不覺得陳清平家裡總能有水這件事情,有什麼值得奇怪的。
倒是鄰居康大媽差她的兒子小七郎過來借過點兒水,今天一早小七郎又來借水,卻被青婀使喚了今昭,去拒絕了。
回來今昭也很無奈:“我也知道你的意思啊,讓我學會拒絕别人,可是看她那樣子,哎,真是屋漏偏逢連夜雨。
”
“康姆媽家裡咋了?
”青婀擦着手問今昭。
“狗丢了。
不是一隻,一窩,都丢了。
”今昭歎了一口氣,這年月要養隻狗,也不是特别普通的事情,哪怕是土狗,那也是糧食來源,誰家樂意輕易送人,野狗,又養不家。
“這不是正好麼,你的活兒來了。
”蔓藍倒是挺開心,看着今昭搞特訓,有種死道友不死貧道的清爽。
“……謝謝啊!
”今昭苦悶。
華練沒說要離開宋城,她要在宋城等人。
宋城是相對齊都,更為自由的城池,城中四成都是妖魔鬼怪,隻不過看上去,他們比人,都像人。
朱師傅說,今昭可以找點兒事情練手,比方說,如果找到十件和妖魔有關的事情,能盡力解決了,那麼他就會跟華練商量,來點兒福利。
華練覺得朱師傅這個主意很好,鼓動今昭趁着這些日子暫居宋城,趕緊出去沒事兒找事兒。
這十件案子,她可以自己選擇清平館裡的人去幫她,當然大家也可以拒絕,但不管出了什麼事情,華練和陳輝卿都是絕對不出手的。
今昭覺得,其實華練姐和房東大人出手不出手,好像也沒有太大的關系。
這不是還有停薪留職的黃少卿和來還人情債的宮韻白在麼。
“阿姐,你這麼做,如果對上迅猛昭,她還是要死的啊。
”玉卮在棋盤上落子,撇了撇嘴。
“不,你想左了。
”華練看了看棋盤上的局勢,把手裡的兩個色子搖了搖,丢在棋盤上,正好是個“六”,“我還真不是要她變成迅猛昭,她變不成,任何人,不經曆相同的事情,都變不成的。
我也沒有時間給她變了。
我隻是希望她能學會這個世界的遊戲規則,學會如何借助我們的力量——終究卿卿再強大,可卿卿,并不能去理解迅猛昭。
最了解一個人的,隻有這個人自己。
”
玉卮看着華練把棋子連跳了十格,點了點頭:“這倒是個捷徑。
”
“看吧。
如果連這麼點兒小遊戲,她都不能招架住的話,團滅就團滅好了。
”華練看着玉卮擲出色子。
玉卮蹙眉:“不至于吧。
就算是迅猛昭,她也隻是太歲而已啊。
”
華練一手托腮,一手落子:“可是你看,推落陳清平跌入平行宇宙,殺了一個優化大師,還在自己的宇宙滅亡之前逃了出來,接着又去了六合,改頭換面——這樣的人若是誠心作亂,我這心裡頭也晃悠啊。
”
玉卮想了想那個迅猛昭的豐功偉績,也歎了一口氣:“你說,她是不是跟酒吞一樣,心裡頭恨啊。
”
華練苦笑:“那必須的啊……”
換做是任何一個人,被命運殘酷丢在侏羅紀那種環境裡,于恐龍的利齒之中,一次次的死去又活來,看着自己的心髒被洞穿,看着自己的肢體被分解,看着自己的手足被咬碎,看着自己的咽喉被切斷——焉能不恨!
和那個女人比起來,酒吞簡直就是個溫良恭儉讓的少年啊!
更何況,那些豐功偉績,怎麼看都像是,背後,有人。
華練側耳聽着外面今昭在議論鄰居的狗,重重歎了一口氣,掏出手機,點開一個軟件:“伐開心,買包包吧。
”
今昭站在鄰居家的土牆下面,很無語地看着土牆上面那些特别明顯的鞋印啊刮痕啊——在今昭的時代叫做犯罪現場的東西,在這個時代是一團漿糊。
人們沒有那麼高大上的意識,而人口較小的流動性,又可以将罪犯的範圍縮小在一定的圈子裡。
黃少卿基本上已經不忍心再看這個現場了,因為他覺得要是自己去破案,簡直有點欺負人。
青婀看了看一臉不忍的黃少卿,轉臉對今昭咧嘴:“你自己來吧,好像很簡單的樣子。
”
今昭仔細看着那兩個鞋印:“這人的兩隻腳,好像不是一樣大的啊。
這牆這麼矮,還爬得如此磕磕絆絆的,顯然是腿腳不好啊,又住在這附近,知道康家有狗……那不是李瘸子嗎!
”
鄰居李瘸子也是附近一個有名的人,因為,李瘸子是認得些許字的,所以做些代人寫口訊啊之類的刀筆工作,與這一片的城吏頗有些交情。
這人天生大小腳,所以走路一拐一拐的。
容貌長得卻是不壞,大家都懷疑這人搞不好是哪個大戶人家出身,看他有毛病,才被丢出來的。
食物匮乏的時代裡,活物們都嚴格執行着優勝劣汰的原則,不管是神鬼,還是人。
今昭既然懷疑李瘸子,索性就帶着閑得冒油的利白薩和今兒休息不幹活的青婀去看看。
青婀一邊聽着幺蛾子的回話一邊對今昭點頭:“沒錯,狗就在李瘸子家裡。
”
今昭嗯了一聲,想想康家,對青婀說:“我們進去看看吧,不管是不是神鬼的案子,總歸到了眼前,也不能放着康家不管。
”
青婀一把抱住今昭使勁兒揉她的頭發:“我就喜歡你這點啊!
”
利白薩犯了一個白眼:“你們都去百合了,我們這些剩男怎麼辦啊!
”
三個人胡亂鬧着進了李瘸子的家裡,可令人意外的是,李瘸子并不在家。
不僅不在家,李瘸子的家裡,還彌散着一股奇異的味道,那味道是從土竈裡傳出來的。
今昭走過去揭開土竈的竹蓋子,瞧見裡面烤着一塊兒什麼肉。
這是個士人無故不殺犬冢的時代,就算是豬狗,沒有個原因,殺了狗也是萬萬不行的。
所以這個李瘸子偷了狗做肉來吃,十足大膽!
不,應當不是肉,而是肝髒,那一片肝髒裹在網油裡,顯見着已經烤好了,網油已經微微焦黃地繃在肝髒之上,滴着油花兒。
那種有點刺鼻,有點腥臭,又有點奇妙成迷的香氣,從土竈裡翻滾着冒出來。
拿竹筐裝着的幾隻還沒睜眼睛的小狗崽子聞見了香味兒,低聲嗚咽。
今昭指着那塊肝髒:“這是……它們的媽?
”
“我去叫你男神過來鑒定一下。
”青婀笑嘻嘻地說着就跑了。
沒一會兒陳清平跟着青婀過來,還拿了一副他們那邊慣常用來煎炸的長木箸,翻動了一下那網油包裹的肝髒,淡定道:“這是肝膋。
”
“肝爎,是《禮記》之中記載,供奉周天子的八珍之物。
取狗肝一副,以大腸内的網油盡烤,使油脂滲入肝髒,再塗抹米糊使其濡潤。
”陳清平解釋了一下這玩意的作法。
“聽着我特别不想吃。
”青婀嘴角抽搐。
今昭看着陳清平撥動那狗肝:“若是八珍之一,供奉周天子之物,為何這李瘸子要在家裡做這個?
他這樣沒有身份的人,偷盜是會被行刑或者充為奴役的。
”
正說着,外面有聲音傳來,今昭四個人輕松翻出土牆,躲在了牆外。
來者果然是那李瘸子。
隻是……
那李瘸子,盡管步履艱難,但挺兇昂首,一派俾睨天下的氣度。
他走到土竈旁,看了看土竈裡的狗肝,又看了看被翻開的竹蓋子,大聲喝道:“是誰污了孤的珍膳?
!
”
今昭眯起眼睛看着這個李瘸子,以她太歲的技能來看,這的确是李瘸子,但是……她使勁兒眨了眨眼睛,透過李瘸子那一身破爛的衣服和骨瘦嶙峋的身闆兒,看見了一個錦衣華服的少年。
那少年容顔俊美,眉宇之間一股戾氣,仿佛是感覺到了今昭的視線,猛地轉頭,怒視着今昭的方向:“何人!
大膽!
”
今昭示意那三個人稍安勿躁,自己站了起來,努力擠出一臉的無辜:“我……我是聞着香味兒來的。
”
那少年皺眉,一時間就要大怒,但不知為何,氣息鼓脹幾下之後,又把那怒氣壓了下去:“既如此,孤憫之。
快滾!
”
“諾。
”今昭垂着手,一步一步往後退去。
此時此刻的情境,在青婀等人眼裡看着,是十分好笑的。
那李瘸子一副乞兒模樣,破衣爛衫,一個人過中年,鳏寡孤獨之人,竟然自稱為孤,偏偏那語氣神态動作,還挺是那麼一回事兒的。
今昭退了沒幾步,突然平地裡又是一聲暴喝:“慢!
你且過來,奉珍膳與孤!
”那李瘸子,或者說,那少年,一拂袖子,轉身跪坐在了檐下。
盡管頂着李瘸子這皮囊,可依舊是身姿挺拔,自有風儀。
青婀這會兒也看出了門道,示意利白薩守在這裡,她去叫鬼王姬。
今昭聽了那少年的話,倒是沒有别的表示,走到了那肝膋旁,拿着剛才的長筷子,夾起了肝膋,放在陶土碟子裡,端給了那少年。
“何以沒有食案!
”那少年大怒,剛想伸手掀翻那陶土碟子,想了想,又沒有去掀。
“食案?
”今昭茫然臉。
那少年心口起伏,喘了幾口大氣,才奪過那碟子,拿着那雙不合時宜的長筷子,笨拙地吃了起來。
他吃的很香。
今昭微微皺起眉頭。
食案這種東西,她當然是知道的。
時人并無桌椅,吃飯都是跪坐,面前放着一個長方形的托盤,周圍有沿兒,下面還有四個矮矮的腳,像是小小的炕桌一樣。
吃飯的時候,飯食都放在這個托盤裡,整個端來,放在食客的面前。
這當然是比較講究的富貴人家才有的禮儀。
像是這附近居住的不算窮苦人家,但也隻是平頭百姓的,吃飯就直接自己端碗了。
李瘸子家裡能有陶土碟子和陶匙,已經算是格外斯文。
這少年,還真的是……
今昭歎了一口氣。
這少年還真的是王啊。
隻是,這時候禮崩樂壞,諸侯國各自擁兵自重,對周天子全無半點尊愛之心,更無忠君之意,能夠容忍這樣的傀儡在上,不過是一種奇怪而扭曲的制衡罷了。
便是周天子,又能如何呢。
還不是宮殘宇敗,王儀凋零。
所以這周天子怎麼會附體在這瘸子身上?
這天子根本不像是死鬼,既然不是死鬼,又能附體,莫非是生魂?
今昭越琢磨越覺得可怕,如果是生魂,離體太久,可是真的會變成死鬼的。
正想着,那少年已經吃光了一盤子的狗肝,似乎想揩一揩嘴,見了自己這個皮囊那髒污的手指,又惡心地作罷。
今昭試探着喚了一聲:“天子啊……”
那少年猛地擡頭:“你如何知道!
”
今昭瀑布汗,這承認得太快了,這麼率真的情商在宮裡沒問題嗎?
“我,我是陰陽眼啊,能看見鬼魂。
”今昭瞎掰。
那少年皺眉沉思,然後恍悟:“你是重瞳!
”
今昭猛點頭,重瞳什麼的,那不是項羽嗎?
不過也許這個時代裡重瞳就是陰陽眼吧。
那少年的顔色似乎漸漸淡去,今昭覺得她好像看見了李瘸子自己的魂兒在蘇醒似的。
那少年似乎也覺察了這種情況,有些着急地喊:“孤要回去了!
可是孤要死了!
你要想法來救孤!
孤被那些巫祝——”
話沒有說完,那少年的影子,也在那未完的話裡飄散了。
今昭苦笑。
這少年周天子,是要被巫祝毒殺?
還是魇咒?
她搖了搖頭,東周時,這樣死去的周天子或者準周天子,絕不是少數吧。
“你還好吧。
”陳清平問。
今昭點頭:“沒事。
隻是這狗肝……”
“肝膋,平怒甯魂。
”陳清平說道,“是一種巫食。
他們相信,肝膋能夠祛除内心的邪祟,給人平靜安詳。
”
“所以周天子的生魂,吃了肝膋,就會回到自己的軀體了?
”今昭大緻推斷。
“差不多這個意思吧。
”鬼王姬的聲音傳來,“隻是這個李瘸子很有趣啊。
他這種萬靈之體,神鬼都能附身,還真的是很方便啊。
看着李瘸子這個翻牆偷狗的本事,這種事兒也不是第一次了。
剛才的周天子,可能沒少來過吧。
”說着,鬼王姬翻弄着李瘸子家裡很是專業的狗繩狗迷藥狗籃子之類的舊物,顯然這李瘸子偷狗也不是一次兩次了,作案工具,十分齊全。
估計是因為,這個周天子,時不時就會“穿越”而來。
所以,李瘸子經常被附體,才會如此熟稔地準備了這些他自己可能醒來以後,都覺得有點納悶的東西。
今昭看着昏迷在地的李瘸子,歎了一口氣。
“我倒不是可憐這個李瘸子,我是真的有點可憐那周天子。
”今昭擡頭看天,因為看見淤泥裡的蚯蚓,總不如看見高飛的鳥兒落入淤泥,更令人來的心悸。
這同樣的天空之下,遙遠的距離的彼方,那殘舊宮阙裡,那孤獨的少年,醒來以後,到底是會因為自己失去了李瘸子都唾手可及的自由而感到悲傷憤怒,還是因為自己終究是回到了天子的牢籠裡,自己的身體與身份之中,而感到松了一口氣?